清苑区东石桥村安置小区项目(EPC总承包)塔吊招标(EI20230415007)

清苑区东石桥村安置小区项目(EPC总承包)塔吊招标(EI20230415007)

清苑区东石桥村安置小区项目(EPC总承包)塔吊招标

河北建设集团清苑分公司



塔吊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清苑分公司



项目名称:清苑区东石桥村安置小区项目(EPC总承包)



设备类别:特种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塔式起重机(设备名称)租赁



2、租赁期限:暂定2023年4月30日开始进场,租期6个月(以实际进出场时间为准)。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法 。




  1. 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1. 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对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不予计量。对于因发票没及时送达,而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付款方式及要求:每季度支付,支付比例为上一季度租赁费的50%,设备的进出场费用随设备租金支付,设备尾款在设备拆除两个月内付清。付款方式:电汇。(填写出付款时间及方式)

五、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包含维修保养费,税率3%

2、现场联系人及电话:周永强186*****934

3、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4、答疑、澄清、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在云采网对招标文件提出相关疑问。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出澄清或修改,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5、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2023年度统一租赁《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2023年度统一租赁《集采供应商名录》内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5、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 清苑区东石桥村安置小区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八、本次招标采用“施工云采网”线上招标。请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施工云采网”进行报价。



2023-04-15
2023-04-18
设备租赁按租期
邀请询价
每季度支付,支付比例为上一季度租赁费的50%,设备的进出场费用随设备租金支付,设备尾款在设备拆除两个月内付清。付款方式:电汇。
已发布
设备询价明细
设备名称 规格数量 单位租期租期单位 交货日期技术指标 厂家 备注
塔式起重机55111.00 6.002023-04-30
进出场安拆费55111.00 1.00一次性2023-04-30
塔式起重机60101.00 6.002023-04-30
进出场安拆费60101.00 1.00一次性2023-04-30
询价地址:http://www.zgsgycw.com
施工单位项目部
河北省 保定市 清苑县
***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小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