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6 13: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井行审投资可研[2023] 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井陉县2023年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城区,污水管网覆盖县城幸福东街、幸福中街、富达路、再生资源回收站、一五零涵洞、陉山大道宸兴地产段、会里街、育才街、河西街、城外商铺、西岭坡、良都驿站至微新庄永通桥、影院胡同桥至井陉县污水处理厂等。停车场位于金良河与冶河交口处。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污水管网约*****m,管径DN600-DN1000,其中DN1000水泥管2615m,DN800玻璃钢管8770m,DN600玻璃钢管3650m;新建停车场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4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设计及相关服务,并保证本项目施工图纸通过审查、登记、备案报批等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技术指导、技术协助服务及施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预算预留60.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100%),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者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承揽合同具体内容及合同占比(中小微企业承揽比例不得低于上述要求)(中小微企业投标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于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3.1.5其他要求: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2家组成联合体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7 00:00:00至2023-04-21 23:55:5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5-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井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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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井陉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 265 号汇景国际 2-1-1613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武卫红 | 联系人: | 卢德豪 |
电话: | 0311-******** | 电话: | 199*****19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井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站 电话: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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