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中心】红安县城区道路人行道贯通工程(一期一河两岸北段及杏花大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043红安县城区道路人行道贯通工程(一期一河两岸北段及杏花大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043(HBHA-202304SZ-00700

【红安县中心】红安县城区道路人行道贯通工程(一期一河两岸北段及杏花大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043红安县城区道路人行道贯通工程(一期一河两岸北段及杏花大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2023043(HBHA-202304SZ-007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红安县城区道路人行道贯通工程(一期一河两岸北段及杏花大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红安县城区道路人行道贯通工程(一期一河两岸北段及杏花大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HBHA-******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A-******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安县城区道路人行道贯通工程(一期一河两岸北段及杏花大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HAJ*******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批服务[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西大道西侧、河东大道东侧及杏花大道水厂至红坪大道段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河西大道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约1.56千米,河东大道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约0.72千米,杏花大道路线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约1.10千米人行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承担对项目工程范围内的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和施工。设计服务范围:投标人自行通过对现场的详细踏勘,结合整体规划及现场实施条件,以本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为依据,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红安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采购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材料以及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施工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调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0
合同估算价:52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 20日,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等。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52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固定价为:8万元;建安工程费(含建安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最高限价为:5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注: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承担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4、投标人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基本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是本单位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5、财务要求:无亏损,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⑤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安分公司
地址:
红安县沿河大道时代广场1号楼6楼
地址:
红安县宏泰路108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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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黄冬
联系人:
王喜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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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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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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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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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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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计施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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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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