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堂送饭运输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保障食堂送饭运输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询 价 公 告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拟采用比价的方式,选定保障送饭的服务商。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公司参与报价。
一、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查封、扣押、接管、冻结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保障送饭项目
工作日用2台4.2米箱将餐食及餐饮器具分别从:大连市甘井子区蓝天佳苑东门附近及大连市甘井子区松江路106号附近送至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公司用餐完成后收拢剩余餐食及器具返回始发地卸货。
每车单程不超过10公里,往返不超过20公里;计划工作日保障午餐及晚餐,星期六保障午餐,星期日休息,如计划有调整另行商谈;每次送餐需往返1次,保障时间3小时左右。预计保障60个自然日,始用日期暂定为2023年5月左右,具体始用日期与中标单位另行约定。
需服务商提供所需车辆及驾驶员,驾驶员需帮助(我方有人员装卸,驾驶员协助帮忙)装卸送餐器具,我方为驾驶员提供与项目保障送餐相同的餐食。
三、响应文件组成与递交形式
(一)响应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
2.联系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报价表,模板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送达或邮寄时需在外包装上注明“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保障送饭项目”和报价单位名称,并密封完好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二)公告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询价公告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7日。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4月22日16:30前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联系人:滕工
联系方式:0411-********,139*****706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分法进行排名,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若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将与排名第二的候选人成交,依次类推。
四、结算付款方式:
双方核对运输明细,核对无误后,由服务商开具发票送至我方,我方据实结算付款。
附件1:
报价表
车型 | 价格 | 备注 |
4.2米箱式货车 | 元/车/天 | 工作日 |
4.2米箱式货车 | 元/车/往返/次 | 休息日 |
注:1.以上运输报价含税金;2.工作日报价为:元/车/天;3.休息日报价为:元/车/往返/次。 |
附件2:
评分表
车型 | 每公里单价得分 | 总分 |
4.2米箱式货车 工作日 | 单价最低得90分,第二名得87分,第三名得84分,依次类推 | |
4.2米箱式货车 休息日 | 费率最低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6分,依次类推 | |
注:1.以上运输报价含税金;2.工作日报价为:元/车/天;3.休息日报价为:元/车/往返/次。 |
附件3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航材运输服务
序号 |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供应商 | |||||
一、资格性审查 | |||||
1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涵盖道路货物运输。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不良记录。 | ||||
3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报价。 | ||||
二、符合性审查 | |||||
1 | 报价文件完整,符合采购需求。 | ||||
2 | 文件应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 | ||||
综合评定 | |||||
说明:合格打“√”,不合格打“×” |
评委签字: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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