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才新阳 创享未来”系列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聚才新阳 创享未来”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聚才新阳 创享未来”系列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就业是民生之本,是高质量发展最基本的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重要要求。为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留沈就业创业,按照《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新修订)》要求,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特举办此次活动促进大学生就业、丰富在校生活。
二、活动主题:“聚才新阳 创享未来”
三、活动预期效果:
活动内容 | 预期效果 | 备注说明 |
线下赛事参与人员 | 不少于1000人 | 仅限在读高校生参与 |
活动现场到场社会人员 | 1500人次以上 | 开放场地,全民互动 |
现场效果呈现 | 结合沈阳文化特色宣传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大学生留沈就业创业 | 需要有互动性,活动内容不限 |
线上宣传推广 | 媒体到场采访,包括前期宣传、后期报道,可加入直播环节 | 线上辐射人群30万人次以上 |
四、服务内容
1.供应商需深入了解“聚才新阳 创享未来”系列活动,并深知沈阳市文化特点;
2.供应商需为本次活动制定详细策划方案并负责活动执行,设计各类参与度高、关注度高的促进大学生留沈就业创业主题活动,并负责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
3.高效沟通活动执行过程中的各个内外部门,保障活动安全有序执行,确保活动现场各类物料、设备准时制作完成并运输到位;
4.活动环节需设置留沈就业创业政策指导、职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解读专区;
5.需具备传统媒体、网络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媒体资源,充分整合利用,实现立体化的传播矩阵;
6.具有高品质物料制作与现场搭建的能力,现场所有搭建物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7.具备较高的文案撰写、平面设计、物料设计能力;
8.了解项目背景,提供整体活动策划方案(PPT形式)汇报并按要求执行;
9.根据策划方案进行统一设计,体现亮点,平面图排版效果需符合采购方主导思想,并由采购人确认。
服务明细
序号 | 服务内容 | 规格 | 备注 |
1 | 线下赛事 | 1场 | |
2 | 前期宣传曝光量 | 活动当天微博热搜1次50万以上 室外主道路大屏播放3次 | 宣传方式可选用:微信公众号推送、视频号、媒体抖音号等 |
3 | 现场赛事直播 | 1场 | 现场需搭建专业直播转播台 |
4 | 直播观看量 | 50万以上 | |
5 | 高校学生参与人数 | 500-1000人 | |
6 | 现场社会观众流量 | 1500人次以上 | |
7 | 互动点位 | 不低于6个 | |
8 | 政策宣传专区 | 1个 | 匹配专业人士宣讲留沈就业创业政策、社保政策、职业规划等 |
9 | 活动举办区域水旗 | 200个以上 | 视活动现场情况而定 |
10 | 活动结束后媒体宣传 | 不少于3家主流媒体报道 | |
11 | 活动当天配备医疗团队 | | |
12 | 拱门 | 3个以上 | 视活动现场情况而定 |
13 | 活动应急方案 | 安保+医疗+突发等 | |
14 | 活动当天随拍+摄影团队 | 1个视频成片+1幕后花絮+宣传片(官方对外) | |
15 | 主背景板 | 3个以上 | |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宁园路6-15号9门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150*****980。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宁园路6-15号9门
邮箱地址: zhuotai666@126.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佳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