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抚松至松江河段管理、养护设备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抚松至松江河段管理、养护设备招标公告
合同包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 | 单台控制价上限(万元) |
01 | 大型专用除雪车 | 车型:该车以自卸车为底盘车配备前置式除雪滚刷、前置式雪铲(主铲)、侧置式雪铲(副铲)、除冰铲(腰铲)、撒盐机(配备独立动力系统),专用于除雪、除冰等公路养护作业,全液压操作,带有液压动力输出和液压接头。整车进口或主铲、副铲、腰铲、撒盐机及配套液压元件为进口产品组装在国产底盘车上。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公告信息及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图册等文件。 | 6 | 130 |
02 | 平地机 | 机型:功率147kw以上,采用液力传动,要求多路转向阀及制动阀等主要液压元件为进口产品,配备暖风装置。 | 3 | 50 |
03 | 装载机+除雪铲 | 装载机为ZL50型,功率≥162KW,斗容3m3,液压先导控制,Z型反转机构。除雪铲(整体式)为浮动式,具有避让功能,液压控制左右转角,结构宽度≥3.5m,可快速安装和拆卸于ZL50系列装载机上。 | 2 | 37 |
04 | 大型专用除冰车 | 设备车型:该设备以50型轮式装载机为底盘的破冰除雪机,作业对象为积雪、重度压实雪、坚冰路面。有破碎(破冰轮)、侧排(绞龙)、收集(除雪铲)、清扫(滚刷)四大功能,全液压操作,整车工程黄。 | 1 | 178 |
05 | 洒水车 | 载质量8t,罐体容积≥12000L,扬程≥80m,流量≥60m3/h,前冲(喷)后洒,带侧喷,罐体后带工作平台,平台上安装绿化洒水炮且可全方位旋转,泵可自吸自排。 | 1 | 26 |
06 | 多功能清洗车 | 主要用于高速公路护栏、标志牌清洗,以及公路降尘、路标冲洗、洒水作业及绿化浇灌等。底盘车载质量8t,水罐容积≥8500L,具有独立护栏清洗装置,有升降平台。 | 1 | 50 |
07 | 多功能路面修补车 | 具有废旧沥青混合料再生、新料拌合和高效快速修补破损路面两大功能,用于修补沥青路面凹坑、龟裂等各种病害。底盘车驱动型式:4×2,后轮驱动,发动机功率大于155kw。再生料仓,单次搅拌再生料大于2500kg,再生能力6000kg/h,加热方式采用热风循环加热技术。加热墙,采用热热风循环加热方式,带有强力耙松装置,采用全金属结构,外框尺寸大于2400mm*1800mm,燃料种类柴油。 | 1 | 180 |
08 | 内燃破碎镐 | 冲击能力55J | 1 | 1.5 |
空压机 | 3m3/min,柴油机驱动,自行牵引式 | 1 | 3.5 | |
风镐 | 进口原装 | 3 | 0.5 | |
内燃式切割机 | 配备四冲程汽油发动机,最大切割深度180mm | 2 | 1.5 | |
液压动力站及液压镐 | 动力站15HP,镐冲击力100J | 1 | 8 | |
内燃式平板夯 | 配备四冲程汽油发动机,冲击力18KN | 1 | 2 | |
内燃式冲击夯 | 配备四冲程汽油发动机,冲击力20KN | 1 | 3 | |
09 | 自卸车 | 8t,前置四驱4×2,功率≥120KW。 | 1 | 28 |
10 | 轿货 | 驱动型式:4×2,进口柴油发动机,排量≥2.7L,功率≥78KW | 2 | 14 |
小型货车 | 驱动型式:4×2,进口柴油发动机,排量≥2.7L,功率≥78KW | 2 | 15 | |
11 | 随车吊 | 载质量≥10t,最大额定起重量10t,吊臂断面应为六边形结构,直臂;车厢长度≥6.9m ,回转速度0-2r/min,支腿收起时间≤15s,放下时间≤13s,配备支腿2个 | 1 | 40 |
12 | 汽油发电机组 | 额定输出功率5kw | 1 | 0.8 |
柴油发电机组 | 功率30KW | 1 | 2 | |
手提式电焊机 | 手提式,输出电流调节范围20-315A | 2 | 0.5 | |
台式电焊机 | 台式,输出电流调节范围150-630A | 1 | 1 | |
钻床 | 液压式,最大钻孔直径50mm,主轴中心线至立柱母线距离350-1600mm | 1 | 9 | |
输送带 | 长度10m(含电机、皮带、轮架等全套设备) | 2 | 2 | |
13 | 打拔桩机 | 对高等级公路防撞护栏进行打桩、拔桩。拔桩力20t,液压锤工作高度700-2300mm,自转240度,左右侧施工不用调头。选用底盘车(4×2),最大总质量大于6500kg,最高车速大于95Km/h。整车喷涂工程黄色 | 1 | 25 |
14 | 轮式挖掘装载机 | 具有装载挖掘一体功能,装载装置:斗容量大于1m3,最大卸载高度2.7m,卸载距离0.95m。挖掘装置:斗容量大于0.3m3,最大挖掘深度4.5m。行驶速度大于30km/h,额定功率大于60kw | 1 | 30 |
15 | 重型清障车 | 托吊分离,吊台可回转,可拖大巴车及前悬较低的其他车辆。选用国内知名底盘, 驱动形式: 8×4底盘车,轴距:1800mm+4600mm+1350mm,排放符合欧Ⅳ,额定功率:≥276KW,最大托牵质量≥55000Kg,最大托举质量≥10000Kg,托臂有效长度≥3000mm,托臂伸缩行程≥1800mm,最大起吊质量≥20000 Kg,最大起吊高度≥10000mm,吊臂伸缩行程≥3000mm,托臂折叠角度≥90度,吊台回转角度360度连续回转,卷扬机拉力≥10000×2,配备支腿数量4个。关键液压件为进口件,操作室应有暖风。 | 1 | 85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认证证书,或具有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授权代理应注明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项目名称),并允许不同代理或经销商采用同一品牌进行投标。
除08、09、10、12合同包外的其他各合同包近三年内(指2012年8月1日后,以合同日期为准,下同)最低销售业绩要求为本次招标各合同包招标设备的台数,投标产品为成熟产品,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使用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包含设备的数量、售后评价)。
四、投标人可申请多个合同包的投标,且允许在多个合同包中标。
各合同包中标人负责办理车辆、设备(如需要)的落籍,落籍单位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发票名头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按规定应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车辆或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牌照,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配合。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五、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招标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见前表),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则视为该投标价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8月25日~8月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的8:30时~11:30时、13时~16时,持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满足资质要求的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包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七、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5日9:00时,在2015年9月15日8:30-9:00时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曲肖龙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内后楼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人:常富香
电 话:****-********
传 真:****-********
2015年8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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