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街道春五路月亮岛夜市运营权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纤维街道春五路月亮岛夜市运营权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纤维街道春五路月亮岛夜市运营权招租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其他会展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娱乐服务/其他娱乐服务

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纤维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丹东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7日08: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书香府第12-9-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7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书香府第12-9-7号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项目联系电话186*****193
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纤维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先生、186*****850
代理机构名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娜,186*****193

项目概况

纤维街道春五路月亮岛夜市运营权招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YBLN-2023DD12-DD05

项目名称:纤维街道春五路月亮岛夜市运营权招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规范春五路月亮岛夜市市场摊区的管理工作,择优选取一家夜市综合管理运营单位,负责夜市的招商、管理、收费、清扫保洁等。具体工作主要为:

1.运营单位须服从市、区、街道等行政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管理,遵守落实上级对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创城对夜市的规范标准。

2.运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经营夜市,作出市场经营的消防安全、人员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各项书面承诺,以确保市场管理符合标准要求。

3.运营单位应确保市场在街道划定的四至范围内经营,并按照规定配置市场所需市政设施,保证“三定”(定时、定品种、定区域)和“三不扰”(扰民、扰校、扰交通)工作落实。

4.运营单位应负责市场内安全、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的管理,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市场内外及周边环境整洁。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出现经营者制假、售假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不良行为。

5.运营单位独立承担委托期间市场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应及时消除市场各项安全事故隐患,如遇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事故,管理单位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6.运营单位负责夜市的招商、管理、收费。月亮岛夜市位于振兴区春五路路口至月亮岛坝门段,共设置152个摊位,其中不收费摊位84个(门市房前摊位);收费摊位68个,包含小吃摊位56个(每个8平方米),小百摊位12个(每个4平方米) 。计划开市时间为5月1日-10月15日,每日开市时间为16: 30-22:00。具体开市时间以实际为准,运营期不低于5.5个月。

7.运营单位于签订合同后1月内上缴纳本年度运营权费用,不得低于******.06元。

8.免责声明:无论月亮岛夜市摊位在本年度运营期内是否全部对外租赁,运营单位均需全额缴纳本年度运营权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本项目采取1+1+1模式,即合同签订一年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书香府第12-9-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书香府第12-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2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政府纤维街道办事处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福春街综合楼        

联系方式:于先生、186*****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齐路12-9-7号            

联系方式:刘娜,18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电 话:  186*****1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权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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