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工程(县界至刘船口桥段)三期招标公告

防洪工程(县界至刘船口桥段)三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GJL-DL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城区防洪工程(县界至刘船口桥段)三期已由吉林省水利厅分别以吉水技【2012】1371号、吉水技【2013】12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辉南县境内。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计划工期: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http://www.jlssljsxx.com网上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2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8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 标 人:辉南县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宏生

联系电话:138*****8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芳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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