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警务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城区警务警用装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A2023-ZC-003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用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00)

采购需求:警务警用装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质量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同时是入驻“政采云”平台广西政法警用装备馆(https://jyg.zcygov.cn/?utm=a0017.b0812.cl48.23.2f162ec06dd411ec95de6b8d******a2)的企业或单位。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竞标人,请于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安局(http://gaj.gxhz.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附件。

(二)报价文件需以纸质版方式投递,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四、竞标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5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需以纸质版方式投递,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三)投标地址及收件人(递交或邮寄):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魏警官或彭警官0774-*******。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二次报价以图片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3年4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财库〔2020〕46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二次报价采用电话或网传PDF形式进行报价,竞标人应在报价文件醒目位置标明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公安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联系人及电话: 魏警官,0774-**************

附件: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用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贺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7日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用装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用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HZGA2023-ZC-003




采购单位:贺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说明15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2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8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评定标准49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贺州市公安局关于城区警务警用装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A2023-ZC-003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用装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00)

采购需求:警务警用装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质量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同时是入驻“政采云”平台广西政法警用装备馆(https://jyg.zcygov.cn/?utm=a0017.b0812.cl48.23.2f162ec06dd411ec95de6b8d******a2)的企业或单位。

(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竞标人,请于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竞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安局(http://gaj.gxhz.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附件。

(二)响应文件需以纸质版方式投递,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四、竞标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5日15 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需以纸质版方式投递,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三)投标地址及收件人(递交或邮寄):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欧工0774-*******152*****445。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二次报价起十分钟内以PDF格式将二次报价表发送至邮箱:*********@qq.com。

五、开启

时间:2023年4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财库〔2020〕46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二次报价采用电话或网传PDF形式进行报价,竞标人应在报价文件醒目位置标明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公安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联系人及电话: 欧工,0774-*******152*****4450。

附件: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用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贺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7日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0.1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自编目录及标注页码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宜采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活页装订方式,容易发生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等不利情形。

2

10.2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

3

12.2

竞标报价:供应商应就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的所有货物及其他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有效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竞标无效。响应文件有效报价为首轮报价,若谈判时谈判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每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竞标无效。)

4

12.4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00)

5

16.1

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6

1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 15 时30 分。

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欧工191*****9970774-*******152*****445

7

20

竞标有效期:竞标截止日期后45天内。

8

21.1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3年4 月25日15 时30 分截标后。

谈判形式: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二次报价起十分钟内以PDF格式将二次报价表发送至邮箱:*********@qq.com。

9

21.1

竞标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在谈判过程中有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文件内容澄清回复。

10

22.2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1

25.2

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2

30.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成交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以下账户提交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和说明》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时间要求见“谈判供应商须知”6.2款),否则,视为供应商已经完全认可本次项目的谈判文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定义

1.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单位。

1.2.“竞标人”、“供应商”均系指响应谈判、参加竞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供应商资格

满足本谈判采购文件中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资格要求。

  1. 竞标费用

    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竞争性谈判公告见广西贺州市公安局(http://gaj.gxhz.gov.cn/)。

  3. 询问、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2.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

(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 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欧工,0774-*******152*****4450。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和说明》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视为供应商已经完全认可本次项目的谈判文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 任何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竞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3.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广西贺州市公安局(http://gaj.gxhz.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 响应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 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中涉及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2. 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的所有来往的函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 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 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否则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3. 字迹潦草、未按要求填写或表达不清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

    4. 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盖章处逐一签名、加盖公章。

  4. 响应文件的构成

    1. 供应商编写的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自编目录及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必须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可采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活页装订方式,容易发生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等不利情形。)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 竞标函(按谈判文件第五章《竞标函格式》要求填写);

  2. 竞标报价表(按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填写);

  3. 售后服务承诺书(按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填写);

  4.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 货物合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5条要求提供);

  2. 技术规格偏离表(按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填写);

第三部分 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 响应文件应按如下份数递交,否则视为无效竞标: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并在每份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 响应文件格式

    1.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竞标函、竞标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四)竞标报价

  1. 竞标报价

    1. 供应商应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谈判时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 供应商应就《采购需求和说明》中的所有货物及其他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有效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竞标无效。响应文件有效报价为首轮报价,若谈判时谈判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每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竞标无效。)

    3. 竞标报价指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设备安装配件及附属材料、安装施工、调试验收等至验收合格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保险费、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4.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00)。

  2. 竞标货币

    1. 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应包含:

(1)谈判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4)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5)供应商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谈判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格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货物合格证明文件

  1. 货物合格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 供应商还应提交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

它们可以是:

(1)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格和生产许可证(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2)竞标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如有,请提供原件);

(3)进口产品合法手续有效证明(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4)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货物合格证明文件(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谈判保证金

  1. 本项目不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的密封、修改和撤回

  1.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3. 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竞标单位:

  2.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1. 响应文件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签字或盖章为合格。

    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1. 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对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向采购人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 响应文件的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

    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竞标做任何修改。

    4. 在谈判结束后的竞标有效期内,。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有效期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即2023年4月25日15 时30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地点,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 竞标的有效期

    1. 响应文件从竞标截止日期后45天内有效。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十)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

  1. 谈判

    1. 谈判时间及地点:于2023年4月25日15 时30分截标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地点: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竞标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在谈判过程中有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文件内容澄清回复。

    2. 采购人根据竞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将由聘请的专家、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负责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验证,供应商资格审查及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及评定工作。

    3. 谈判程序如下:

  1. 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采购人工作人员拆封响应文件,谈判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的身份。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2. 谈判小组成员作为一个集体按随机顺序与单个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条件、商务性条件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谈判的内容。当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中涉及价格的内容不得要求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书面密封形式报价。

  3. 谈判内容应作记录,并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4.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谈判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作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 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谈判的,可再次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直至谈判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谈判(最多三轮),谈判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谈判,谈判小组应明确告知供应商,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

  6.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只认可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终报价。

  7. 供应商作出最终报价后,采购人工作人员记录其最终报价以及相关服务内容。

  8. 谈判小组进入评审阶段,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最终的谈判结果进行详评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1. 最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 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 评审

    1. 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

    2.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3.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定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2. 无效的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审中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 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 超越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3.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不符合本须知第7.2条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谈判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

  5. 响应文件有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6. 无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或未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 废标

    1. 谈判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 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 采购任务取消的。

  1. 废标后,采购人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十一)谈判结果

  1. 成交公告

    1. 采购人应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

  2. 成交通知

    1. 成交公告期满,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 采购人无义务向落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3. 合同授予标准

    1.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4. 签订合同

    1.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不再递补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依法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5. 合同履行中的追加

    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经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同意,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的合同。但补充的合同涉及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成交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以下账户提交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1. 解释权

    1. 本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说明

项目采购需求及参数


说明:

1.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2.采购项目清单的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3.评审时,若谈判小组认为采购需求中产品某个技术参数为某唯一品牌所特有,则该参数将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

4.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终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最终评审价相同的,优先确定小型或微型企业进入评审,若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现场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竞标无效。


  1. 货物需求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参考图例

1

多功能战术防刺服(核心产品)

1、多功能战术防刺服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使用附件包与织带组合的模式,使其能携带更多的装备,包括强光手电、伸缩警棍、催泪器、手铐、工作包等。前胸与后背处可粘贴反光标识,提高多功能战术服威慑力。整件设计合理、美观大方、功能实用。通过不同模块的组合,为穿着者提供安全的防护。肩部及腰部可调节,一个款式能够适应95%以上穿着者的身材。防刺芯片采用全密封结构,可在水中浸泡,对芯片的防护性能无任何影响。
符合GA 68-2019警用防刺服标准,并提供公安部认可的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投标人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结 构:战术外套+前后及腰部防刺芯片;
3、外套采用模块化战术设计,前胸可加防弹钢板;前胸、后背外层可根据不同执法部门要求印图标、字样;外套图标;
4、防刺层材料:采用大于或等于4层0.2mm超薄不锈钢制成。防刺层内外均包覆大于或等于3mm厚泡沫片(以检测报告为准);
5、防刺层结构:采用整片无任何搭接制成;
6、防护面积:前胸、后背及腰部防护面积≥0.25㎡;腰部防护高度≥15cm,长度≥20cm;
7、总重量(不含包装):≤2.8kg;
8、防刺力:在常温状态下用标准试验刀具加配重组成落体达到2.4kg,以24J±0.5J撞击能量,按0°、45°刺入角有效冲刺防刺服,刀尖无法穿透防刺服;在低温为-20℃±2℃状态下将防刺服放入恒温箱内保持4h,然后用标准试验刀具加配重组成落体达到2.4kg,以24J±0.5J撞击能量,按0°、45°刺入角有效冲刺防刺服,刀尖无法穿透防刺服;在高温为+55℃±2℃状态下将防刺服放入恒温箱内保持4h,然后用标准试验刀具加配重组成落体达到2.4kg,以24J±0.5J撞击能量,按0°、45°刺入角有效冲刺防刺服,刀尖无法穿透防刺服。
9、每件防刺服保质期为8年期。
10、产品满足实战要求,外观,配饰需根据使用单位需要定制。
11、每件装备需嵌入电子芯片(不能影响装备设备的使用性能),并能兼容采购方智能装备管理系统。

200件


2

▲防弹衣

1、防弹性能:防护等级达到《GA141-2010警用防弹衣》中3级软质防弹衣有关要求;
2、软质防弹衣的防弹层材料为:48层芳纶无纬布+3mm厚泡沫;
3、面料颜色:黑色或者藏蓝色
4、保护套性能:黑色或者藏蓝色,不透光、不透水,耐静水压≥18kPa;
5、防护面积:0.30m2以上;
6、环境适应性:-20℃~+55℃
7、该产品通过公安部或中国兵器装备等相关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佐证。三级的参数加上4级的钢板
防79微冲钢芯弹
8、每件装备需嵌入电子芯片(不能影响装备设备的使用性能),并能兼容采购方智能装备管理系统。

35件


3

▲防弹头盔

1、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中L号2级非金属防弹头盔要求;防1954年式7.62mm手枪,1951年式7.62mm手枪(铅芯)2、材质:由凯夫拉芳纶浸胶机织布制成;3、结构:盔壳+下颏带+盔顶悬挂装置;4、质量:小于等于1.5kg;5、头盔最大变形量:10.5mm,残余变形量:5.2mm;6、防燃性能:火焰在小于等于5S内自熄;7、环境适应性:-25℃~+55℃8、该产品通过公安部相关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佐检验。
2、每件装备需嵌入电子芯片(不能影响装备设备的使用性能),并能兼容采购方智能装备管理系统。

15个


4

▲新标催泪器(横喷型)

1、符合《GA884-2018公安单警装备 催泪喷射器》相关标准;
2、结构:由保险盖,横梁,压柄喷嘴,支撑盖,锥形弹簧,内罐,囊袋组件,催泪器溶液,外罐等组成,催泪器为合成辣椒素;
3、喷射器长度:175mm±1;
4、外观:催泪喷射器外观洁净,无变形,无催泪剂气味;各零部件装配紧密、牢固;罐体两侧具有对称的透明观察窗;罐体内催泪剂溶液均匀一致,无明显油状物,无絮状物;
5、观察视窗:8.0mm,高80mm;
6、质量:205g±5g;
7、喷射器装填量:70ML±1ML;
8、喷射距离:≥4m;
9、有效喷射时间:≥7s;
10、环境适应性:-30℃~+55℃;
11、跌落可靠性:以正立、倒置和横放三种姿态顺序进行从1.5m落高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催泪喷射器不解体、不泄漏、不爆裂,保险盖和喷嘴不松脱;
12、该产品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

200只


5

急救包

  1. 救包内装有急救用品与药物,急救包证明印有警徽图案、“警察、POLICE和警用急救包”字样。
    2、结构:急救包为竖向长方形皮包,用拉链开合,展开后,左侧有三层横向平面插袋,上层和中层两个插袋各有两个格仓;右侧有一个横向平面插袋,一个竖向小立体插袋,一个竖向大立体插袋和一个横向开口,横向平面插袋的面和底有里衬。
    3、尺寸:长223mm±5mm,宽125mm±3mm。
    4、性能:
    皮革耐摩擦色牢度:干摩≥4级,湿摩≥3级;
    皮革撕裂强度:≥25N/mm;
    拉链平拉强力:≥600N;
    拉链拉头拉片结合力:≥250N。
    5、产品需符合GA 891-2010《警用急救包》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公安部或中国兵器装备等相关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佐证。

6、质保期1年。

200只




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免费送货上门。

2.质量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质量保证期:多功能战术防刺服8年,其他均为1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内产品实行三包。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其全部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4.竞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货物的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要求供应商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履行维修服务义务。

6.中标后,供应商提供给采购方的多功能战术防刺服、防弹衣、防弹头盔中嵌入的芯片必须能兼容采购方智能装备系统,否则此次采购作废,将重新组织二次招标。

三、交付时间及地点:

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

2.交付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合同签订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按项目要求的货物、数量、服务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正式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2)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成交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以下账户提交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贺州市公安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西约支行

账号:210*****09264003723



  1.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签 订 地 点 贺州市 签 订 时 间 年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标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商标品牌

型号参数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一、








1









2









3









4









5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税费等全部费用。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使用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在安装、调试完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交付验收申请,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品牌、型号、外观、说明书等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予以初验合格并同意进行最终验收;初验不合格的不予最终验收。甲方应当在初验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其他专家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付款方式:乙方按项目要求的货物、数量、服务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全额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正式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成交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5日内向以下账户提交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户名:贺州市公安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西约支行

账号:210*****09264003723

第十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采购需求》中各分标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培训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对需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产品,乙方应提供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证件。

5、履约实施:

①设备供货后,供货方需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六款“6、验收”按合同序号粘贴好资产设备铭牌标签,提供由采购需求部门签字并盖章确认的《货物设备供货清单》一式三份,供应商、建设(使用)部门、警保部门各执一份,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②严格按《合同》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建设和警保部门等,按《合同》要求付进度款﹝提供书面申款函,进度报告(需采购需求部门签署意见和盖章),有关票据等﹞。

6、验收:根据财政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财采[2015]22号规定,为切实发挥采购人主体作用,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行为,由贺州市公安局城区警务支队为责任主体,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依法依规进行验收工作,警保处按内控制度做好资金支付等工作。本项目采用自行验收或自行验收与委托第三方相结合方式组织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按以下要求做好验收前期工作:

①项目建设完成,已达验收条件的,书面告知采购需求部门,同时提供《货物设备供货清单》;

②填制有关表格(《贺州市公安局验收明细表》、《验收书》、《固定资产回执》等);

③粘贴所供货物设备资产铭牌标签,标签使用4㎝×6㎝规格哑银纸,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产名称和项号(按合同项号续编,例:1-⑵-③-A-b等)、维修电话等;

④以合同中的项号为标准,各表的编号(项号)必须与货物铭牌标签一一对应,各表的项号、顺序一致,不得有重号,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 其他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包含:

①合同主要条款和项目设备清单;

②招标项目需求及说明;

③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响应表;

④售后服务承诺;

⑤投标函和投标项目设备清单;

⑥中标(成交)通知书等;

⑦保密承诺书;

⑧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汇款凭证;

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合同文本需按顺序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合同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后,无需装订成册;三份合同文本装订位置必须封边,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可能导致合同文本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合同款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款5%,超过15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合同款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或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进行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和诉讼

1、因设备、软件和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设备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4、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九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谈判书;

4.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两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贺州市公安局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 同 附 件



1. 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详见竞标文件

2. 售后服务具体事项:详见竞标文件

3. 保修期责任:详见竞标文件

4. 其他具体事项:详见竞标文件

甲方(章)贺州市公安局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副 本


××××××(供应商名称)



竞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目 录

(自拟)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竞标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我方 (供应商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3份。

一、竞标报价表;

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四、货物合格证明文件;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

六、以及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按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及说明》和竞标报价表,竞标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标准: 。

1.我方同意在 年 月 日(谈判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竞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核谈判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知悉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应负的法律责任。

与本竞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供应商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邮箱: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日 期:

注:未按照本竞标函要求填报的竞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标。



二、竞标报价表(格式)



项号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及国别

技术参数(包括标准配置和附加部件)

数量①

单价(元)②

单项合价(元)

③=①×②

备注

1















N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标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竞标说明:

1.供应商报价表的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公章或签字,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须将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详细列明或附表列明(每页加盖公章,并在报价表中备注),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响应报价指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三、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由供应商按《采购需求和说明》中的采购要求及售后服务填写)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按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









附件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联系电话: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附件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竞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5:供应商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附件6:供应商最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等;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7:其他资格文件

谈判供应商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谈判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格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请提供复印件)。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合格证明文件(格式)


(每个竞标产品的所有货物合格证明文件需按“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5条要求集中后连续、完整的装订在一起,并作明显标识区分)





















二、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备注






(货物需求表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请注明相关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注:1.供应商应根据竞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详细列明采购要求及竞标货物技术规格的响应情况,并填写“偏离说明”。“偏离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竞标货物技术规格与采购要求相同的为无偏离,竞标货物技术规格高于采购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采购要求的为负偏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三部分 其他资料


一、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公司可不填报。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



附件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成交供应商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



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 时 分



最终报价


(大写)元整,小写金额¥元

其它备注





注:1.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且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

2.签订合同时以最终报价表为准。

3.人民币大写参考: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亿万仟佰拾。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第六章 评审方法及评定标准



评审方法及评定标准

一、评审原则

(一)谈判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评审代表及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共3 人,其中采购人评审代表 1 人,评审专家2 人。)

(二)评审依据:谈判小组将以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

(三)评审阶段:第一阶段为资格性审查;第二阶段为符合性审查;第三阶段为谈判及应答报价;第四阶段为详细评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审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行详细评审。

第三阶段谈判及应答报价:谈判小组成员作为一个集体按随机方式与单个各谈判供应商采用电话或网传PDF形式分别进行谈判,供应商以电话或网传PDF形式提交应答文件及报价。谈判小组不认可的应答文件及报价,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第四阶段详细评审:谈判小组按照评标方法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为最低评标价法。

(四)评审方式:以不公开方式进行。

二、评审方法

(一)资格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按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4条规定及第五章《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2.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符合性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按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9、10、11、16、17、23条规定及第五章《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三)谈判及应答报价

按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21条规定进行谈判及应答报价。

(四)详细评审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谈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谈判供应商的最终竞标价给予20%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价×(1-20%);否则,评审价=竞标价。

(注:谈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出具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享受以上扶持政策。)

2.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终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最终评审价相同的,优先确定小型或微型企业进入评审,若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现场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竞标无效。

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4.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

三、成交供应商推荐原则

(一)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且竞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报价评审。谈判小组依次从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报价评审,以报价评审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不多于三名成交供应商。若评审价相同,则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评审价相同的,对提供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实行优先采购(竞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本项目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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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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