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书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书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书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承办,欢迎有档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文书档案数字化服务

2.项目代码:PD3-2023-0015

3.预算金额:20万元

服务要求:对自治区发改委2001年-2010年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文书档案(合计*****余件,约******页),进行数字化服务,预计工期60个工作日。并依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档案接收办法》(内档局发[2022]6号)、《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接收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服务,服务结束后需请自治区档案馆验收达到自治区档案馆接收进馆的质量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保密检查。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0.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磋商

三、组织采购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档案室(B座307)递交纸质报名材料或以电子邮件(邮箱:WWW8888@126.com)方式提交。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下午17:00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307室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其他材料

a、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9:30-12:00

2、磋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B座3楼会议室(暂定)

五、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李慧萍

电话:0471-*******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邮编:******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标签: 发展和改革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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