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东新井村土地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NMZT-2023-01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东新井村土地招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东新井村土地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东新井村土地招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本次招租要求的竞租人可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竞租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
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竞租人是事业单位,
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竞租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自然人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信用中国(h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本顶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扶攻时间:从2023年04月1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19日11副30分
获取方式:见招租公告三获取招租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赤峰市松山区天义路4号春城房产办公楼院内南门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天义路4号春城房产办公楼院内南门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东新井村土地招租公告
内蒙古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人民政府委托,采用公开招租方
式对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东新井村土地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前来参加竞租。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招租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东新井村土地招租
招租文件编号:NMZT-2023-010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序号出租标的名称租期年招租项目内容及要求竞租底价元备注
1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东新井村土地3招租项目位于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东新井村境
内,距赤峰东高速口18公里,111线国道北侧,交通运输方便,灌溉等配套设施齐全,耕
地面积约200余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招租底价为第一年每亩1000元,第二年每亩1100
元,第三年每亩1200元,价高者得以承租。承包费按年缴纳第一年承包费在合同签定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二年及第三年承包费在合同签订日前30天内缴纳)。
******.00
特别说明:
1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后期涉及水电税金等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本次出租的标的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
面积误差不调整出租标的的中标租金。
3意向承租人应在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出和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标的
详细情况,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和人奔询确认。州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捉
出。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凡
参与竞租,都视同己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解承包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现有和可能存在的
瑕疵等,并认可承包标的现状及承包要求。意向承租人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
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
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人民政府提供的文
书确定,内蒙古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
任何责任。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
退回出
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
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
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选择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5承包要求
(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不得擅自转包他人种植政府批准除处,如私下转租,
一经发现追究违约贵任。
(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险自愿。
(3)承包期限: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4)承租方应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发生一切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5)交付给承租方使用的所有物品,在承包期满后,应完整移交给出租人:
6
(6)具体承包要求由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明确。
6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意向承租人须于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按照招租文件规定的金额
向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
雅
(2)竞租保证金交纳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
划转至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
纳竞租保证金。
(3)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
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成交竞租人在签订合同后且按出租方要求交清承包费后,5个工
作日内办理退还竞租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4)发生下列情况之,竞租保证金不了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承包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未按成交要求交纳承包成交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
同的:
未按成交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租要求的竞租人可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竞租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
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竞租人是事业单位,要提
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竞租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信用中国(htps:/www.creditchina.gov.cn/M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自然人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获取招租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承租人可在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
乳
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内蒙古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审查材料,经初审合格
后,填写竞租人登记表。
审核合格的承租人可以从内蒙古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租文件。
获取招租文件时,竞租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或其它组织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对干不再核发基木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竞租人可不提供基木账
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开户证明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并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租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验原件:
(5)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
章
(6)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2自然人
(1)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验原件:
(3)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并签署名
字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四招租文件售价
本次招租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09时00分
竞租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天义路4号春城房产办公楼院内南门二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
联系人:江洋
电
话:
138*****565电子邮件:/
附件3:
承诺
函
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人民政府内蒙古增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对
(招租项且名称)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表示完全响应,遵照公告的要求,特此确认并承诺:
1我方确认,我方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贵方的公告及其它附件,我
方完全熟悉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并充分了解标的情况。
2我方确认,我方完全同意公告及合同文本制定的交易规则。
3我方确认,我方完全接受公告及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
4我方确认,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
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5我方保证:自该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我方将与出租方在赤峰市
松山区夏家店乡人民政府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
第一年承包费,否则,招租代理公司有权协助出租方扣除我方已交纳的竞价
保证金作为违反本承诺的违约金。第二年及第三年承包费在合同签订日前30
天内缴纳。
6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我方并保证遵守
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
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仟月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