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点地区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采购”
“2023年重点地区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采购”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业务需求,计划对“2023年重点地区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采购”工作,开展承担单位的竞争性谈判优选工作。拟通过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的优选出工作承担单位,并在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发布邀请和优选结果。现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公告如下:
一、 工作任务目标和内容
(一)任务目标
根据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监测、自然保护地监测等工作需求,进行2023年重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植被覆盖度、叶面积指数、生态指数等遥感增值产品的加工处理,形成多期次重点地区遥感指数产品集。
(二)工作内容
1.2023年完成全国重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遥感数据加工处理,形成植被覆盖度、叶面积指数、生态指数等多期次遥感增值产品。
2.依据年度成果数据技术要求,以重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每年1次)、国家公园(每年4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每年2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每年2次)、国家级自然公园(每年1次)的覆盖频次,形成重点地区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
二、 技术规范要求
(一)技术标准与依据
1.《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3年)
2.《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266-2014)
3.《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392-2022)
4.《全国矿山开发遥感地质监测与评估年度设计》(2023年)
5.《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评估年度设计》(2023年)
6.《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成果数据提交说明》。
7.其他相关补充说明和通知要求。
(二)技术参数要求
1)产品规格:符合《全国矿山开发及重点地区生态空间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266-2014)、《矿山环境遥感监测技术规范》(DZ/T0392-2022)、《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评估年度设计》(2023年)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成果数据提交说明》的要求。
2)精度要求:影像空间分辨率30米,几何校正精度小于1个像元。
3)产品坐标系:CGCS2000。
4)数据产品格式要求:Tiff格式。
5)按照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工作质量100%自检和互检。
三、 工作时间要求
1.矿山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
2.自然保护地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2023年6月31日前提交国家公园2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次、国家级自然公园1次的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家公园2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次的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
3.2023年11月15日前提交2023年重点地区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工作报告。
四、 提交成果
1. 2023年重点地区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数据,1套;
2.2023年重点地区生态指数遥感增值产品分析报告,1份。
提交的成果内容和格式应满足二级项目资料汇交要求。
五、 其它要求
1.双方签署保护地成果保密协议,严格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2.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挪用;
3.项目组人员不得在承诺的工作时间内随意抽调。
4.承担单位须配合进行质量检查,驻场开展相关工作。
5.任务承担方在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项目需要若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攻关,则相应的科研成果发表、著作权申请、发明专利等均应以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为第一申请单位;
6.任务承担方应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独立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六、 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评审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作为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2.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工作。
七、 经费
本项工作总费用不超过:肆拾万元人民币(¥******.00元),相关费用由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负担。
八、 双方责任与义务
1.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1)负责技术指导与监督;
(2)按时拨付工作所需的经费。
2.优选出的任务承担方
(1)按照合同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内容;
(2)向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提供的成果数据,版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所有;
(3)严格保证成果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给任何个人和单位;
(4)不得对承担的任务进行转包;
(5)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内容是任务承担方的郑重承诺,具有法律效力,除相关内容在航遥中心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按规定做出调整或修改外,任务承担方在竞争性优选及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内容应该得到执行;
(6)任务承担方必须遵照国家财经制度、合同书和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并接受航遥中心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九、 对参加优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十、 参加优选须知
1.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优选要求编写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竞争性优选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单位基本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书、相关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技术实力证明文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投入人员证明文件等)、技术方案(需求理解、技术路线、工作方法、提交成果、组织管理、经费预算等)、参加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书。
2.合同将授予符合优选公告要求、能圆满履行合同、独立完成目标任务及工作内容、买方最为有利的参选人,最低报价不是中选的唯一条件。
3.参加优选所提供的文件(5份)必须于2023年4月21日10:00前送至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方为有效;
4.联系人:徐容,01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邮编:******;
5.优选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定,以联系人通知为准。
以上解释权归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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