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天福打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芙蓉王”全配方片烟输出打叶复烤专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国烟计[2015]173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浏阳天福打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芙蓉王”全配方片烟输出打叶复烤专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的批复》文件及湘经信投资备[2015]24号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文件批准建设。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浏阳天福打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芙蓉王”全配方片烟输出打叶复烤专线技术改造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招标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浏阳天福打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芙蓉王”全配方片烟输出打叶复烤专线技术改造项目
1.2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安镇现代产业制造园
1.3建设规模:“芙蓉王”全配方片烟输出4.08万吨/年(120万箱/年),烟叶精选45万担/年,打叶复烤设计加工能力45万担/年。
1.4计划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5647万元,其中,打叶复烤技改部分投资为55700万元;“芙蓉王”全配方片烟预处理生产线部分109947万元(不含烟草专用机械设备投资)。烟草专用机械设备投资约20453万元。
1.5资金来源: 自筹
1.6设计工期:
1.6.1项目规划概念方案设计完善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项目完标方案设计文件,并出场地地质勘探图。
1.6.2工程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完标方案设计批准后75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1.6.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45个日历天内出场平、地基处理施工图及边坡支护施工图;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通过后105个日历天内先完成联合工房、生产辅房和锅炉房的施工图设计;165个日历天内分段(按招标人施工方案需要)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出具纸质文件后105个日历天内出三维设计图。
1.6.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地基基础处理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工程施工时间暂定30个月,以工程实际进度为准。
1.6.5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具备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条件后6个月内完成。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五年具有至少1个“单体项目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投资总额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格;如果项目中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在承担本项目设计期间,不能再同时承担其他项目设计任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内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原件);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确定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职责。将联合体协议书的正本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招标人。
3、设计方案补偿费:
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8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4万元,补偿费税金投标人自理;中标人及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2日(每日8时-11时30分,15时-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04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本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5)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将不予受理。为便于存档,资料应当装订成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25日0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厅。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监管部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本项目招标进行全程监管。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
联 系 人:吴 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曾 君 肖 琴 熊慧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23号
电话:
****-********、
********传真:
****-********邮箱:hnzb3@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