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抢险应急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抢险应急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抢险应急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4-17 至 2023-04-23
撰写单位: 辽宁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董福彬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抢险应急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抢险应急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抢险应急物资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棉被

棉褥

一)被套技术要求。

1、被套按 GB*****-2010、GB/T*****-2021的规定执行。

★2、颜色及规格尺寸:军绿;尺寸为 205cm×150cm,规格尺寸偏差±2%,

★3、纤维成份及织物密度:纤维成份T(聚酯纤维)/C(棉)=20±2/80±2;织物密度经密280±12根/10cm,纬密220±10根/10cm

4、单位面积质量:170±12g/㎡;

★5、抗菌性能:水洗50次,大肠杆菌 、白色念珠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三种菌的抑菌率的要求(大肠杆菌抑菌率≥90% 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90% 白色念珠菌抑菌率≥90%)。

6、甲醛≤75 mg/kg;

7、pH值4.0-8.5

8、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20)mg/kg

二)棉胎技术规格及要求。

1、棉胎按GB*****-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标准、MZ/T014.1-2010 规定执行。★2、重量及规格尺寸:重量≥2.5kg ;规格尺寸200cm×148cm,偏差±2%。

3、纤维成份:纤维成份 100%聚酯纤维。

4、回复率:回复率不低于90%。

5、卫生要求:微生物及感官要求符合GB*****-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标准。

6、含杂率:不大于2%

三)棉被标识及包装要求。

1、包装标志

外包装上、下两面需标注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承制单位名称、生产批号和监制单位名称。外包装侧面需标注“救灾专用”、“注意防潮”字样;

一)褥套技术要求。

1、褥套按 GB*****-2010、GB/T*****-2021的规定执行。

★2、颜色及规格尺寸:军绿;尺寸为 205cm×90cm,规格尺寸偏差±2%,

★3、纤维成份及织物密度:纤维成份T(聚酯纤维)/C(棉)=20±2/80±2;织物密度经密280±12根/10cm,纬密220±10根/10cm

4、单位面积质量:170±12g/㎡;

★5、抗菌性能:水洗50次,大肠杆菌 、白色念珠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三种菌的抑菌率的要求(大肠杆菌抑菌率≥90% 金黄色葡萄球菌抑菌率≥90% 白色念珠菌抑菌率≥90%)。

6、甲醛≤75 mg/kg;

7、pH值4.0-8.5

8、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20)mg/kg

二)棉胎技术规格及要求。

1、棉胎按GB*****-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标准、MZ/T014.1-2010 规定执行。

★2、重量及规格尺寸:重量≥1.75kg ;规格尺寸200cm×88cm,偏差±2%。

3、中空涤纶纤维含量不低于50%。

4、回复率:回复率不低于90%。

5、卫生要求:微生物及感官要求符合GB*****-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标准。

6、含杂率:不大于2%

三)棉褥标识及包装要求。

1、包装标志

外包装上、下两面需标注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承制单位名称、生产批号和监制单位名称。外包装侧面需标注“救灾专用”、“注意防潮”字样;

2500床

2500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文件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 金牛山大街东10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青花大街西107甲(科技城孵化器二期27号楼A座D区-2-238)
联系方式: 150*****521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东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福彬
电话: 150*****5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抢险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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