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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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15日 10:40

根据沙洋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鄂0822破2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位于沙洋经济开发区工业六路以北、工业三路以西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房地产设备)。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30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

bankrupt.html处置单位: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沙洋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位于沙洋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六路的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财产包括:

1、房产:无证房屋21幢,建筑面积为*****.18㎡;

2、附属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3、办公设备;

4、机器设备;

5、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2㎡,证号(共4个证)为鄂(2018)沙洋县不动产权第*******号、鄂(2018)沙洋县不动产权第*******号、鄂(2018)沙洋县不动产权第*******号、鄂(2018)沙洋县不动产权第*******号。

有关本次拍卖财产的评估情况,财产价值详见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鄂循价鉴(2023)第*****号《关于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拍卖标的资产评估总价*********.24元,起拍价为:********.81元,保证金:1100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则为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则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对不符合竞买人条件仍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期间:自2023年4月15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10时止的上班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拍卖标的物现场看样事宜由管理人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25日。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四、关于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拍卖竞价程序将自动延迟五分钟。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设置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和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财产状况管理人不予保证,由买受人自行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2.本次拍卖标的仅包含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的房产、附属构筑物、办公设备、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

3.本次拍卖的有关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并以现状进行交付。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面积差异等不作任何担保,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拍卖成交后,相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工作均由买受人负责。法院及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均不负责已拍卖资产的清场交付工作。同时,京东网平台技术服务费由买受方承担。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依法依规承担。

5.管理人对标的物能否办理物权登记不作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不能办理物权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向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

7.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8.有关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无。

9、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在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名称:沙洋县人民法院 账号:175*****040005*****999***** 开户行:农行沙洋农场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明确表示悔拍,以及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未汇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等)的,其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保证金将计入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债权等。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的买受人追偿。同时,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悔拍买受人不得参加竞变。

10、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11.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拍卖,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12.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拍卖价全款、拍卖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拍卖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13.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14.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拍卖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咨询。管理人联系电话:彭律师,135*****388。管理人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洪岭大道南8号。

特此公告

荆门盛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4月15日


所含标的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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