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热电厂工业供汽改造工程管道与管件招标公告
金山热电厂工业供汽改造工程管道与管件招标公告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山热电厂工业供汽改造工程管道与管件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工业供汽改造工程工业供汽管道与管件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工业供汽改造工程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2015年度检修项目计划《2015-JG-31》,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业供汽管道与管件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φ720×14/φ530×14的#20无缝钢管与DN700/DN500的弯头用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工业供汽改造工程项目管道与管件设备。
输送介质为蒸汽:减温减压器后蒸汽压力/温度为3.0 MPa/360℃
设备名称:蒸汽联箱前、后蒸汽管道φ530×14/φ720×14的#20无缝钢管与管件
用途:将过热蒸汽联箱通过管道供给热用户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需在5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所供设备需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投标人所供设备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补偿器、特种管道等)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同时应具有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同时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供货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使用单位评价;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使用单位评价)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并提供书面证明资料。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40室)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特种设备(阀门、起重设备、压力容器、补偿器等)设计、制造资格许可证。同时应具有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注册证》以及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1000米(含1000米)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使用单位评价;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同时带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28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28室。
八.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
联系人:张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11楼11040室
联系人:陈智艳 联系电话:****-*******
附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时间
付款比例
标书费(元)
A
φ720×14的#20无缝钢管与管件
8480米
具体生产计划及到货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设备交货(含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自合同生效日起按甲方购货清单交货,并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
2:7:1
1500
φ530×14的#20无缝钢管与管件
150米
具体生产计划及到货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设备交货(含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自合同生效日起按甲方购货清单交货,并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
2:7:1
DN700/DN500弯头
90度弯头263/18个
DN700 45度8个
具体生产计划及到货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设备交货(含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自合同生效日起按甲方购货清单交货,并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
2:7:1
注:付款比例为合同签订后付20%,设备投运后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70%剩余;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价的10%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招标
|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