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和养护生态示范路工程招标公告

平潭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和养护生态示范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广厦(平潭)施2015-001号
开标时间:2015-09-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广厦(平潭)施2015-001号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平潭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和养护生态示范路工程已由福建省公路管理局以 闽路农【20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潭县内;
2.2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250万元,其中安全保障66.96万元,养护生态示范路190.46万元。
2.3 招标范围: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凸面镜、减速橡胶条等安全设施施工及修复砼路面、加宽砼路肩等工程;
2.4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 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备注:凡使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的,均须在递标前完成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延续注册。其中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施工企业的。
3.8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7]89号和榕交建[2008] 84号文件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套售价200元,电子版图纸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 17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于当日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
6.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送达,递交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申请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www.ptzbtb.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潭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地 址:平潭县海滨中路中银大厦六楼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159*****7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泰大厦八层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133/177*****686
传 真:********113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帐 号:4312 6281 0318。
或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支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支付中心;
帐 号:3500 1617 2070 5250 5307-0002。

备注:1、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
2、缴款凭证上应注明“广厦(平潭)施2015-001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清楚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建设局大楼旁(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

标签: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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