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2023年林果提质增效项目-林果基地示范园建设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和田地区2023年林果提质增效项目-林果基地示范园建设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2023年林果提质增效项目-林果基地示范园建设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ZC-(2023HTDQ)01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2023年林果提质增效项目-林果基地示范园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4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法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具有2022年度由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2年税务机关出具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2年10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如在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刻从上述网站中查询并打印);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 7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林业局
地 址:和田地区和田市迎宾路160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一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460号3层办公1区3A-107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0991-*******
标签: 林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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