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城区共享电助力单车运营项目

隆尧县城区共享电助力单车运营项目

隆尧县城区共享电助力单车运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县城区共享电助力单车运营项目招标人为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社会投资,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共享电助力单车运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校园、医院、政府机关部门、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区域投放智能电动助力车1000辆为隆尧县城区居民提供便捷交通服务。确定 2家社会资本方运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运营模式运作,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中标社会资本方,在运营期限内,由社会资本方统一负责该项目的投入、运营、维护、保养等,运营期满后共享电助力单车由投入的社会资本方收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1.3其他要求:违反以下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产品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效的代理资质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8 00:00至2023-04-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0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尧县内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2号楼2层铺203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忠

联系人:李强
电话:

0319-*******

电话:03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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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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