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第二次)招标公告

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招标公告(第二次) 所属行业: 所属地区: 宜宾市
编 号: 招标类别: 其它 截止时间: 2015-08-30
开标时间: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人决定将本公司的年度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宜宾市下江北;邮政编码:644000;

三、招标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

四、招标项目地点:招标人下属各分子公司(四川范围)

五、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用途:最终项目以审批通过的立项为准;

六、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宜宾天原集团2015年9月1日至 2016年8月31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具体内容以公司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实施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为止;

八、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相关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主要从事石油化工、建材项目的编制);近三年公司员工没发生弄虚作假行为。

九、有意承接本公司项目的投标人可直接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资质证书、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报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单独密封),节能评估报告文件编制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确定,项目投标过程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十、报名时间:2015年08月26日08:00至2015年08月30日17:30,报名地点: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平台地址为(http://bid.ybty.com)。

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人民币)(第一次已报名单位无需再缴纳报名费),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只接受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受理。

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

单 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省宜宾市工行白沙湾支行

账 号:****************170

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宜宾天原集团能评报告编制招标报名费”

十一、本次拟选择2至3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作为我公司的年度编制单位,我公司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将根据需要以委托书形式委托具体的编制项目。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2015年09月15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能源部,同时将招标文件上传至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ybty.com)。

逾期未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室

联系人:曾 强

电 话:****-*******

招标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签: 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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