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食堂食品、劳保供货配送采购询比公告
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食堂食品、劳保供货配送采购询比公告
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食堂食品、劳保供货配送采购询比公告
为实现货物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供应优质实惠的商品,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食堂食品、劳保供货配送采购进行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食堂食品、劳保用品供货配送采购。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详见采购品类目录,名录具体信息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TLB-1标段。
供货期:2年(合同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供货地点:供应商应采取送货上门方式将采购食品、劳保用品等送至采购人指定的收货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表一 采购品类目录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及其质量要求 |
STLB-1 | 包括不限于: 1、大米:2020年1月份以后产原粮;一、二级大米;早晚籼米、早晚粳米等;国标(最新)三级以上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面(粉):特一、特二粉,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食用油:桶装品牌一级,符合国标(最新)一级以上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家禽(鲜、活鸡鸭等):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5、家畜(鲜猪肉、牛肉、羊肉等):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及肉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厂家,供货时须提交厂家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6、鲜活鱼类(各类新鲜鱼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7、禽蛋类(鸡蛋等):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8、冻货(冻鸡腿、冻鸭腿等):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9、干货(黑木耳、干菇等):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10、调味品(盐、生粉、鸡精、白糖、味精、麻油):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1、豆制品(豆腐、千张、豆腐干等):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12、面制品(饺子皮、馄饨皮等):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13、奶制品(牛奶、豆奶、酸奶等):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14、时令蔬菜:新鲜、无公害 15、时令水果:新鲜、无公害 16、食堂用具、用品(保鲜膜、洗洁精、拖把等):正品保证、无毒、无公害 17、饮料: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8、糕点: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19、劳保用品(洗发水、沐浴露、毛巾、洗衣液等):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20、其它:正品保证、无毒、无公害。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和业绩、履约信誉等方面要求需满足询比公告附件的要求。
2.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报价的,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QQ:**********(如遇平台注册、审核相关问题请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供应商首次注册审核通过时间一般为一天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17:30。
3.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缴纳文件费后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3.3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采购代理在开标后向下载询比文件的单位提供发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3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之间递交至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25层会议室(地址:宜昌市伍家区城东大道188号紫云大厦25层会议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询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4.3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jztb.com)上发布。请各有意愿的供应商人注意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询比公告并下载文件:询比文件、补遗书(如有)等资料。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铁路集团紫云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伍家区城东大道188号紫云大厦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86*****302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饶先生
电话:135*****302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业绩要求 |
近5年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的供货配送(必须包含食堂食品)业绩。 |
注:
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信誉最低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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