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和用海情况公示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和用海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以下项目用海申请内容和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简本(见附件)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中能建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用海申请类型:电力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及具体用途:透水构筑物,风机和海上升压站用海;海底电缆管道,海底电缆用海
用海面积:205.3995公顷(透水构筑物57.4711公顷,海底电缆管道147.9284公顷)
用海期限: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起28年
项目位置:福建省平潭岛北侧海域
报告书编制主体:厦门中广海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项目用海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提出。

地址: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海域海岛处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域使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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