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保护局“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招标公告

境保护局“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招标公告

金湖县环境保护局“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目询价采购
(编号: JHZFCG2015-XJ-139 )
一、项目名称: “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目
二、采购单位:金湖县环境保护局
三、采购预算价:壹拾陆万元整(¥:16万元)报价超预算作废标处理。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
4、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
5、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报价供应商具有编制县级以上(含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的业绩;
7、报价供应商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设计方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资料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对该项出具承诺书原件;
8、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报价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参加询价)
(2)报价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参加询价)
五、采购需求:见附件
六、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即最低价中标。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 8月 28日 上午 11点(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公布栏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八、报价地点:金湖县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1室,询价事项联系人:叶绪华。
九、询价报价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采购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报价时间前一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询价采购要求进行澄清的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十、询价文件务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并经市审批。
十二、各报价人在报价前须向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询价保证金 2000元整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时须携带现金或有效的现金解款单或银行开具的银行汇票。我中心开户银行为: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银行帐号:****************374;单位名称: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报价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保险、调试、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十四、付款方式:规划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80%,余款一年后付清。
十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十六、本次项目成交结果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日,公示无疑义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一日内(节假日除外)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报主管部门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十七、如果报价截止时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经采购人同意并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继续询价程序,在有效报价中确定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人。
十八、交货地点及联系电话
1、本次询价采购人:金湖县环境保护局
2、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技术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 139*****007

4、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叶绪华 ****-********
附件:
金湖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金湖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二、基本配置与功能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为指导,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为载体,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改革创新,强化环境法治,加强能力建设,狠抓信息公开。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从而达到“四限、两保、一促”,四限即:限制“两高一资”企业入驻、限定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管控措施、限期搬迁一批化工企业、限量引进消耗环境资源较大的企业;两保即保证完成污染减排的各项指标、保证不突破总量控制指标;一促即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处。
金湖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目,包含金湖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大纲和“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以及在采购人配合下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期限及范围:2016年至2020年,规划范围为金湖县域。
(二)技术要求
1、规划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体现金湖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4-2022)的重点内容;
(2)体现对金湖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引领作用;
(3)体现金湖县的区域特色及产业特点;
(4)体现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与要求。
2、规划应至少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十二五”环保规划进行评估,实事求是的回顾“十二五”环保规划的实施情况,客观的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形成的主客观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应对措施;
(2)认真研究我县“十二五”末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和环境质量状况,找准我县环保方面的负面清单和环保工作的软肋;
(3)对目前环保工作的形势进行研判,从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到新的《环保法》,再到”“大气十条”、“水十条”以及即将颁布的“土壤十条”,深刻领会新时期环保工作的任务;
(4)明确“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四限、两保、一促”,四限即:限制“两高一资”企业入驻、限定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管控措施、限期搬迁一批化工企业、限量引进消耗环境资源较大的企业;两保即保证完成污染减排的各项指标、保证不突破总量控制指标;一促即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处;
(5)确定“十三五”末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6)指标体系:待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再根据我县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7)主要工作任务:既要确定我县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应该做什么,又要明确哪些不能做;
(8)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围绕水、气、土、渣等环境要素质量的改善和生态空间管控、环境风险防范和监管能力建设等,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筛选要做到有的放矢和实事求是;
(9)保障措施:从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决策机制、调整经济结构、强化监督机制、生态红线管控、开展创建活动、加快科技创新、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公众参与等诸多方面入手,深入研究、积极工作,确保完成“十三五”环保规划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

3、成果提交形式
包括《金湖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和《金湖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4、项目完成时间
本项目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
5、报价要求
(1)项目总报价中需包括资料收集整理费、实地踏勘费、材料编制装订费、专家论证及论证会务费、服务和成果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交付前的相关费用。
(2)需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按技术要求及充分考虑到的未列出设计事项均在报价中反映,并计入总价,如因报价疏漏,采购人将不支付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费用。
(3)培训服务:涉及的培训内容均应注明是否需要费用,或已包括在报价中。
(三)设计方资质要求
1、设计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通过年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竞标人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设计方具有编制县(市、区)级以上(含县(市、区)级)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设计方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资料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①设计方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设计方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委托阶段。②上述中要求出具的承诺书必须为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报价供应商在响应以上条款的前提下按以下格式编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供评审委员会评审否则有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一、封面(见附一)
二、报价表(见附二)
三、供应商须提供资质材料
1、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2、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3、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4、报价供应商具有编制县级以上(含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价供应商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设计方在本次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资料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对该项出具承诺书原件;
8、报价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三、附四)

附一:
金湖县环境保护局“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目询价采购


报 价 文 件


供应商: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二: 报价表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采购货物规格型号参数及要求是否响应单价总价
1“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1见附件


合计(大写)¥:

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
报价单位法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报价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

报价供应商单位名称:
报价供应商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采购,签署上述项目的报价文件、进行报价、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如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后装订入报价文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报价地点现场备查。


附四: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我委托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在签署上述项目的报价文件、进行报价、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 (报价人名称) 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报 价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报价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的,必须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后装订入报价文件,参加报价时委托代理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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