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储气库一期JK3-5井、JK4-3井注采完井及不压井配套钢丝作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金坛储气库一期JK3-5井、JK4-3井注采完井及不压井配套钢丝作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金坛储气库一期JK3-5井、JK4-3井注采完井及不压井配套钢丝作业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LHGD-2023FW-XQDS-1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坛储气库一期JK3-5井、JK4-3井注采完井及不压井配套钢丝作业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金坛储气库一期工程设计注采井22口,已投产20口,剩余JK3-5井、JK4-3井未投产,其中,JK3-5井预计2025年完腔,JK4-3井已完腔。金坛储气库一期JK3-5井、JK4-3井注采完井及不压井配套钢丝作业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JK3-5井等2口井的7"及41/2"管柱投捞堵塞器钢丝作业服务,达到管柱试压和坐封封隔器的目的;不压井起41/2"排卤管柱前钢丝作业投堵,处理投堵作业中的相关复杂情况;不压井起41/2"排卤管柱前使用电缆下桥塞坐封或者水力机械式桥塞坐封作业服务,达到对41/2"排卤管柱进行双重封堵。本项目资金来源是《关于西气东输金坛地下储气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油办〔2006〕249号)》的投资。各项招标条件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金坛储气库一期JK3-5井、JK4-3井注采完井及不压井配套钢丝作业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JK3-5井等2口井的7"及41/2"管柱投捞堵塞器钢丝作业服务,达到管柱试压和坐封封隔器的目的。
2.3服务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5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1服务单位须具有类似石油天然气井下作业(测试)服务资质。
3.2.2安全生许可范围为井下作业,且服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至少提供1项类似石油天然气井下作业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有效项目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1项目经理要求
3.5.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满足本项目的要求,本项目所需主要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包含项目经理1名,安全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人,作业队长1名等。以上主要岗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井控证、HSE证,其他服务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井控证、HSE证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件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上述主要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并不得随意更换。
3.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6.3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6.4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6.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4月15日8:00:00至2023年4月2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为确保一次已购买厂商不需再次缴费,系统中文件售价已设置为0.01元,未参加过一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单独向招标机构电汇标书费。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未使用平台缴费模块购买招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购标失败的责任),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注册、报名、缴费、开启权限等有关交易平台的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语音导航“招标平台”,因交易平台或其他非招标机构原因导致的购标失败等问题,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在“投标人自助服务平台”(http://106.37.204.31:8081)注册、登陆并点击业务办理,上传订单状态截图(未参加过一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单独向招标机构电汇标书费,标书费收款账户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100*****132*********(人民币一般户);开户行所在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大额交易行号(联行号):313*****0140;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信息登记表发至招标机构指定邮箱wzgsbsfs@126.com,并联系0316-*******确认到账情况。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缴费,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招标机构依据投标人自助服务平台中的信息开具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23 年 5 月 8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不强制要求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7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2开标前,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本项目保证金递交 1.4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 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 号:3132 6501 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
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045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5.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机构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5.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建议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 年5月 8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公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西气东输倒班公寓
联 系 人:赵余乐
电 话:133*****638
邮 箱: zyldyx_o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联 系 人:杨佳丽
电 话: 0316-*******
邮 箱: wzzbzx_gjgw@126.com
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细则》(暂行)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失信分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评审。
1.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达到4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三个月;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及以上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西气东输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
4.投标人近三年在其他招标主体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应如实告知招标人。如实告知的,参照本细则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减半计分;未如实告知被评标委员会查出的,评标过程中按相对应的失信行为条款两倍计分。
附件-《投标人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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