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慧停车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慧停车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泰园区运营
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慧停车项目,项目规划整合全
区所有建筑红蓝线外人行道的占道区域及道路路侧区域,分别建设封闭停车场和路侧占道
停车场封闭停车场采用道闸智能收费,路侧占道停车场采用视频监控智能收费,建设封闭
停车场停车泊位 405 个,路侧停车泊位 1553 个,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并新建综合管
理中心 1 座,建设面积 300 平方米,并配套管理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慧停车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慧停车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项目总监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本单位
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
6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
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
6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信誉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
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领取询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龙盛街 718 号浙商大厦 11 楼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龙盛街 718 号浙商大厦 11 楼
七其他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慧停车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慧停车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
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经开发改202215 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新疆维泰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集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询价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慧停车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慧停车项目,项目规划整
合全区所有建筑红蓝线外人行道的占道区域及道路路侧区域,分别建设封闭停车场和路侧
占道停车场封闭停车场采用道闸智能收费,路侧占道停车场采用视频监控智能收费,建设
封闭停车场停车泊位 405 个,路侧停车泊位 1553 个,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并新建综
合管理中心 1 座,建设面积 300 平方米,并配套管理系统。
3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城内
4项目总投资额:4300 万元
5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资金
6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二供应商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项目总监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本单位
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
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
6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
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
6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信誉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
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次询价文件领取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7 日 11:00 时2023 年 4 月 19 日 18:00 时北
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2799 号浙商大厦 11 楼领取招标文件。
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
3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总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几项目负责人业绩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人前来报名请提供
法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上述1-4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都需加盖公章,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
准备好各项资料,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11:00 时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新疆天之
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龙盛街 718 号浙商大厦 11
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时间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泰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89917660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昊 联系电话:1311991337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泰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8991766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龙盛街 718 号浙商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 刘昊
电 话: 13119913377
电子邮件: 3087085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