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支队2023年度通勤车及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项目编号:YY2023-ZB【LZ】/0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特勤支队2023年度通勤车及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项目编号:YY2023-ZB【LZ】/0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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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勤支队2023年度通勤车及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项月编号:YY2023-ZBLZ
/0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Y2023-ZBLZ/04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特勤支队2023年度通勤车及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00万元,招标人为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特勒支队2023年度通勤车及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服务内容为以社会化租赁的
方式,租赁14座通勤客车1辆,租赁5人座新能源汽车4辆,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特勤支队2023年度通勤车及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特勤支队2023年度通勤车及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
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和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
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为判定标准,
否则不予认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
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四涉及商品包装
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
*******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截止
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
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
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
提供2022年度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
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碳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
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
证护照等):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
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护照等。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
应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规同小型微型企业):A.中小微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具体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
门-201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
门-201室)会议室
七其他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提供以下两种方式:
a.现场领取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二
代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以现金支付形式现场获
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供应商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开户行
行号扫描件加盖公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企业授
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
领取登记表发送至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yinyuanzixuntj163.com)并电话联
系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原老师,联系电话:186*****070,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
料及供应商领取登记表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费汇款到帐后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
名的,报名日期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则完成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采
购文件程序。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费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费的递交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电汇在此时间
前到达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Y2023-ZBLZ/0401采

购文件费及公司名称)交至: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单位名称及户名: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410
税号:********MA075N548R
电话:022-********财务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友谊路金融街支行
账号:021*****040******
开户行行号:103*****8126
(二)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D.gov.cn/)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cebpubservice.com/)同步公开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联系人:/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碧祥路16号新兴园1号楼-6门-201室
联系人:原老师殷老师

话:186*****070********
电子邮件:yinyuanzixuntj163.com
调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印社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必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汽车 通勤车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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