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建设招标公告
人民法庭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内发改投字[2015]387号文件、通发改投字[2015]185号文件及库发改字[2015]3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库伦旗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库伦旗茫汗苏木
2.2 建筑规模:约1030㎡
2.3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约129万元
2.4 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2.5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外进建筑业企业要求取得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批准的《外进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备案证书》。
3.2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08月 25日至2015 年0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时,下午 2:30时至5:00 时报名。
4.2报名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报名,并持投标单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8)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相关专业)
(9)《外进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备案证书》原件(外进企业提供),以上有效证件原件办理报名手续。
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拟派注册建造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原件审查后退回。
4.3 报名地点: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建设工程交易股(库伦旗新城西路)。
4.4 招标文件发售: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开始时间即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5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6.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伦旗人民法院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0475--*******
招标代理机构: 通辽市四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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