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广东水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4月第一批采办计划公示
中海油广东水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4月第一批采办计划公示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广东水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4月第一批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1 | 广东水运加注站监控、无线安保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 采办内容:LNG船舶加注站无线视频监控设备、无线安保设备、周界安防、报警设备设施、防爆反恐装备(防爆盾、橡胶棍、钢叉抓捕器等)采购及安装(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3年,采用1+1+1合同模式。 | 2023年4月 | 1、营业执照: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应答人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业绩: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和完工证明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完工证明文件需提供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业主证明文件。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
2 | 消防设备设施采办框架协议采办 | 采办内容:采办的消防设备设施包括:灭火器、逃生指示牌、应急照明、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消防用呼吸空气压缩机、微型消防站、安全警戒带、锥标(雪糕筒)、不锈钢风向标、全身式安全带、船用救生浮圈、便携式自动充气救生衣等(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3年,采用1+1+1合同模式。 | 2023年4月 | 1、营业执照: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业绩: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至少1项已完成的消防物资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和完工证明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完工证明文件需提供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业主证明文件。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报价人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
3 | 生产抢险车购置 | 因生产运营需要,中海油广东水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需采购1辆生产抢险皮卡车。 | 2023年4月 | 1、营业执照: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长城皮卡品牌车辆制造商签署的车辆销售授权书或授权合同。 3、业绩: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车辆销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和完工证明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完工证明文件需提供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或业主证明文件。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报价人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
4 | LNG橇装加注站设备安全维护服务 | 采办内容:开展安全阀、不锈钢金属软管、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瓶、固定式压力容器(低温绝热泵池)年度检查、固定式压力容器(低温绝热泵池)定期检查和压力表、LNG加注机质量流量计、可燃气体报警仪、便携式复合气体检测仪安全维护服务。(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3年,采用1+1+1合同模式。 | 2023年4月 | 1、营业执照: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业绩:须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不少于1项已完工的业绩,业绩时间以签到时间为准。 业绩为:设备安全维护服务; 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报价人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
5 | 2023-24年度厚普LNG船舶橇装加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 采办内容:中海油广东水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LNG船舶橇装加注站于2021年11月相继投运,目前已安全运行1年多,为保证加注站正常生产运行,保障LNG船舶加注正常生产作业秩序,同时避免设备故障原因导致加注站断供情况发生,拟开展2023-24年厚普LNG船舶橇装加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服务。(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1年 | 2023年4月 | 1、营业执照: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业绩: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不少于1项已完工的业绩,业绩时间以签到时间为准。 业绩为:包含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业绩; 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报价人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
6 | 清远连江口LNG船舶加注站工程检验试验服务 | 采办内容:协助甲方根据质量监督要求对涉及结构(桩基、地基等)及相应材料进行检验试验,并出具相应的试验检测报告;根据项目要求开展项目的质量过程或质量活动评估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相关质量验收服务。(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1年 | 2023年4月 | 1、营业执照: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需具有水运工程结构(地基)乙级资质,且证书有效。 3、业绩: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不少于1项已完工的业绩,业绩时间以签到时间为准。 业绩为:水运工程检验试验业绩;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报价人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
7 | 德庆悦城LNG船舶加注站工程检验试验服务 | 采办内容:协助甲方根据质量监督要求对涉及结构(桩基、地基等)及相应材料进行检验试验,并出具相应的试验检测报告;根据项目要求开展项目的质量过程或质量活动评估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相关质量验收服务。(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1年 | 2023年4月 | 1、营业执照: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需具有水运工程结构(地基)乙级资质,且证书有效。 3、业绩: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前)不少于1项已完工的业绩,业绩时间以签到时间为准。 业绩为:水运工程检验试验业绩;业绩材料需提供:合同,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页及项目信息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报价人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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