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4部公务车定点维修-竞价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4部公务车定点维修-竞价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4部公务车定点维修
网上竞价公告
一、网上竞价邀请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4月 19日 17:30:00
2.供应商竞价时间:2023年 4月20日14:30:00至2023年 4月20日17:00:00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4月19日 17:30:00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2023年 4月19日17:30:00
5.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 4月20日08:00:00至2023年 4月20日12:00:00
6.采购单位联系人:赖先生,联系电话:134*****102
7.代理单位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85*****199
8.供应商资质要求:
8.1.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货物或服务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8.2供应商须是泉州台商区区域内经营的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同时具备在台商区设立相应的经营场地,且符合机动车维修相应资质;
8.3供应商须提供全年天24小时服务;
8.4该批公务车主要承接行政部门公务使用,24辆(具体车型详见附件1)分别由台商区三镇一乡、执法局、新闻媒体等部门在使用,考虑到行政使用需求,供应商须提供接到车辆抛锚报修应立即响应,且15-20分钟到达现场的能力。
9.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9.1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9.2供应商须提供由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或机动车维修企业相关证明(有效期内的)扫描件;
9.3供应商须提供全年天24小时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承诺函;
9.4供应商须提供接到车辆抛锚报修应立即响应,且15-20分钟到达现场的承诺函;
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完整、清晰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10.项目内容: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4辆公务车定点维修,采用据实结算,本次采购选定1家中选供应商。竞价供应商在报价表(附件3)中进行折扣率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表内的各项最高限价单价(含税),否则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在竞价前应综合考虑所有因素及风险。
11竞价标准:采用最低价评价法,其中:维修工时占比40%,材料报价占比60%,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定竞标人的先后名次,评标价最低的排名最先,以此类推。
12.竞标报价:因系统只能填写金额,本项目系统的报价应为(折扣率乘以维修工时各单项控制价相加的总和)*40%+(折扣率乘以材料单价各单项控制价相加的总和)*60%=最终报价。投标人应在报价时附上《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其中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97%,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说明:材料、工时的最高控制价是参照近三年来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确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4.代理机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证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代理机构经组织专家评审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15.监督管理部门: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595-********。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等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本项目现有的车辆明细详见附件1,服务期间车辆有变更情况的以实际为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该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所要求的经营资质,为采购单位提供维修服务的从业人员应该具备法定资质;
2、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的维修标准及机动车生产企业的规范标准进行作业。
3、供应商为采购单位送修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技术档案及维修档案,并及时提供完整的维护资料供采购单位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同时应及时更新相关的维修信息;
4、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维修更换配件,应保证所提供零配件符合国家标准,结算时附上更换配件型号、品牌、价格、售后服务、保质期限等清单;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车辆“三检”制度,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采购单位,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作业;
6、在维修及保养维护期间,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单位车辆的安全,采购单位的车辆在供应商维修及保养维护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供应商不得将车辆开出厂区或作为它用。供应商因工作需要挪动采购单位车辆进行维修,应确保挪车人员资质,证照合格,操作安全;
7、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配合采购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避免送修车辆正常运行受影响;
8、采购单位车辆抛锚,供应商必须提供24小时急诊流动服务及道路救援、拖车等服务,并在15-20分钟到达现场;同时提供无偿免费上门取车、维修完毕后上门交车服务;
9、因供应商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交通事故,应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10、维修质量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竞得供应商承担。
1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质期为:
11.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车辆行驶*****公里或100日;
11.2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
11.3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12、车辆维修更换下的汽车配件由供应商无偿提供场地存放,供应商应健全台账管理,经采购单位现场确认账物一致后,供应商应配合采购单位进行报废处置,处置款项拨付采购单位账户。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合同扏行期满一年,经双方共同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2、付款条件:每季度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供应商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整(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及账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1350 0101 0400 4413 4000 0000 002
3、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或其他相关说明文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差旅费、通讯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其他费用。
6、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支付交易服务费,计费基数按30万元*中标折扣率(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00元(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账户名称: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50*****112882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
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报价规则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以折扣率乘以材料单价各单项控制价相加的总和进行竞标,确定竞标者报价最低者;
3.如材料竞标还是一致的,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4.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标签: 公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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