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文号:沙发改字[2023]70号)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招标人为沙湾市四道河子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新建机动车道2143.854米、排水管道6854米、热力管道5289米,室外廊架400米,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39套,100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新建养老院1座,建筑面积1147.24平方米。农机大院1座,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公厕2座,建筑面积100.64平方米;排水检查井187座;供热阀门井76座;防腐木标识牌38个,垃圾分类亭2组;农房节能改造***** 平方米;路面恢复合计*****平方米。配套建设电力等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021*********001
标段(包)名称: 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通过招标人审查。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13日
总工期: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1.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2设计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2.3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2.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1项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3.1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不限金额包含维修、改造等相关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各一个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一个)。3.2财务要求:近1年(指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3.3拟派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中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材料员。3.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单位)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3.6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3.7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3.8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3.9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3.10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8日到 2023年05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08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四道河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沙湾市四道河子镇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天山路天富职工之家319室
联 系 人:马坤 联 系 人:张霄、张双龙、侯秀英
电话:180*****898 电话:099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04月1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文号:沙发改字[2023]70号)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招标人为沙湾市四道河子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新建机动车道2143.854米、排水管道6854米、热力管道5289米,室外廊架400米,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39套,100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新建养老院1座,建筑面积1147.24平方米。农机大院1座,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公厕2座,建筑面积100.64平方米;排水检查井187座;供热阀门井76座;防腐木标识牌38个,垃圾分类亭2组;农房节能改造***** 平方米;路面恢复合计*****平方米。配套建设电力等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021*********001
标段(包)名称: 沙湾市四道河子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通过招标人审查。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13日
总工期: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1.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2设计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2.3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2.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1项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3.1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类或建筑工程类不限金额包含维修、改造等相关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各一个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一个)。3.2财务要求:近1年(指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3.3拟派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中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材料员。3.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单位)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3.6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3.7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3.8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3.9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3.10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8日到 2023年05月0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08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四道河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沙湾市四道河子镇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天山路天富职工之家319室
联 系 人:马坤 联 系 人:张霄、张双龙、侯秀英
电话:180*****898 电话:099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04月1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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