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单台煤粉炉功能恢复招标公告

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单台煤粉炉功能恢复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2#煤粉炉功能恢复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关于同意九江分公司实施煤制氢公用系统适应性改造等工程内容的函》(石化股计炼函〔2015〕31号)批准建设,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现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九江分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感兴趣的公司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

九江分公司在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投产后,2台220 t/h CFB锅炉必须同时投入运行以满足全厂供汽需要,此时高压蒸汽管网无备用炉供汽。当1台CFB锅炉正常停炉检修或紧急停车时,将会危及高压蒸汽管网系统安全性,因此必须对单台煤粉炉进行功能恢复以保障公用系统安全。单台煤粉炉功能恢复包括煤粉炉改造及煤粉炉辅助设备功能恢复两部分内容。

单台煤粉炉功能恢复涉及热工、电气、自控、电信、暖通、土建等专业,技术复杂,涉及专业多,且与原有系统对接作业空间有限、施工难度大、周期长。煤锅炉为高温高压锅炉,改造后锅炉燃料天然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安全等级要求高,且锅炉烟气排放环保要求严格。

煤粉炉改造及煤粉炉辅助设备功能恢复通过公开招标。九江分公司根据设备现状选择2#煤粉锅炉进行改造。煤粉炉改造前额定负荷为190t/h、主蒸汽压力为10.2 MPa(G)、主蒸汽温度为505℃,燃料为煤粉。煤粉炉改造后以天然气为燃料,额定负荷为150吨/小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低于100mg/m3(氧含量3%,NO计),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改造前后锅炉主汽压力和主汽温度保持不变,满足最低稳燃负荷不大于50%,改造后仪表控制调节回路自动投用率达96%。

1.2 工程总投资:1800万元。

1.3标段一煤粉炉改造EPC总承包约1200万元;

标段二煤粉炉辅助设备功能恢复工程施工总承包约240万元。

1.4 计划工期:2015年10月 15 日至2016年5月 30 日

1.5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建设地点:九江市。

2. 招标项目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九江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单台煤粉炉功能恢复。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标段一:煤粉炉天然气改造EPC总承包(控制室部分只负责设计)

该项目锅炉本体部分(含尾部烟道至烟囱入口)由投标方负责整体核算(热力计算或压力计算),对其需要改动的部分承担EPC(设计、采购、拆除和施工),经核算无需改动的部分,提交由业主方负责检测和维护。控制室部分(含仪表控制方案、电讯、暖通和构筑物等)投标方负责设计,业主方负责PC(采购、拆除和施工)。

标段二:煤粉炉辅助系统功能恢复施工总承包

煤粉炉辅助系统设备(风机、电机、加药系统、调节阀等)功能恢复。业主方负责设备功能恢复所需材料的采购,投标方负责施工。

2.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起,至中标人履行完成全部合同义务止。

2.4 工作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 标段划分:标段1:煤粉炉天然气改造EPC总承包(控制室部分只负责设计);标段2:煤粉炉辅助系统功能恢复施工总承包。

3. 合格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标段一煤粉炉天然气改造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甲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要求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锅炉制造资质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改造维修1级资质,标段二煤粉炉辅助系统功能恢复施工要求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同时标段一投标人近三年在石油化工行业内具有锅炉压力等级不低于3.82MPa、锅炉蒸发量不小于65t/h的锅炉改造项目业绩,投标人应熟悉石油化工行业标准、规范及施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技术、管理证书,并且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5本招标项目两个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招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 11 日,每天8:30-12:00,13:30-17:00。

4.2报名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机动

处。详细事项请咨询联系人。

4.3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必须报名人到现场购买。

5. 现场勘察

5.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5.2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6.4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改制单位,按石化股份建招[2010]51号:中国石化系统内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

7.其它

7.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

联系人:程先文;

电话:****-******* 151*****608

电子信箱:chengxw.jjsh@sinopec.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