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文化宫(东海宫)职工文化艺术培训合作经营权(排练厅)招标公告
工人文化宫(东海宫)职工文化艺术培训合作经营权(排练厅)招标公告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对泉州市工人文化宫(东海宫)职工文化艺术培训项目合作经营权(排练厅)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
2、标的名称:泉州市工人文化宫(东海宫)职工文化艺术培训项目合作经营权(排练厅)。
3、标的地址: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排练厅,总楼层:7层,所在楼层:3层。
4、标的面积:370㎡。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月公共文化服务费挂牌价:*****元/月。
7、项目合作期限:3年。
8、装修期:无。
9、公共文化服务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公共文化服务费递增方式:第二年递增5%,第三年递增10%。
11、用途:职工文化艺术培训项目(以太极拳、瑜珈项目等静态为主,不与现有阵地服务项目冲突,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用作义务教育阶段的文化课补)。
12、履约保证金(押金):根据成交价,按第一年公共文化服务费总额的30 %计算支付(取百元位整数,即十位数四舍五入)。
13、交易保证金:*****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价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项目合作方,项目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项目合作方于缴纳第一期公共文化服务费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公共文化服务费,第一期不足部分项目合作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项目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银行账号:311*****218********
15、公告时间:2023-04-17至2023-04-27。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3-04-27 17:00:00。
(1)意向竞价人应至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各意向竞价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价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价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看样时间:2023-04-17至2023-04-27(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185*****802
18、网络动态竞价及加价幅度:
(1) 网络动态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3-04-17开始至限时竞价阶段开始之前,限时竞价阶段的开始时间:2023-04-28 10:00:00,限时竞价阶段的竞价周期为60秒。若自由竞价阶段有人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价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3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马上再次开始新的网络动态竞价;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加价幅度:100元/月或其整数倍;
(4)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网上报名:
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若竞价成功,标的将在《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移交,《项目合作协议》存在特殊约定的,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4)消防验收情况:合格;
(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合作方: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项目合作方。
21、竞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2、对项目合作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赋有爱心公益服务精神;
(2)项目合作方应于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公共文化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项目合作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4)项目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项目合作方与委托方之间的项目合作协议即时成立并生效,项目合作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项目合作协议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项目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竞价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公共文化服务费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项目合作场所的宣传广告应经委托方同意并按委托方要求统一设置;
(7)项目合作方应认可《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基本条款;
(8)不得将项目或房屋转包、转借、转租他人;
(9)如遇政策要求或上级要求,合作期间场地需另做他用,项目合作方应无条件服从委托方;
(10)该活动点必须积极配合市总工会、委托方常年开展不定期的公益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每次不少于七天;
(11)该活动点对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开放或优惠,并对持有工会服务卡的职工给予优惠;
(12)项目合作方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改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负责及时修复;
(13)其他详见《项目合作协议》。
23、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4、意向竞价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限时竞价阶段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5、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6、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7、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项目合作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公共文化服务费。
28、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传真:0595-********
电子邮箱:pierce0011@q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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