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2023年度信息维护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2023年度信息维护购买服务计划
为促进昆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广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的可信赖、有成效的服务,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开展昆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2023年度信息维护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504,目录名称: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四、预算资金
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五、购买内容
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维护服务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八)具备企业服务类资讯管理和运维能力,拥有信息服务类网站和相对固定合作的官方媒体;具有良好的管理运营机制,能稳定提供面向社会和市场主体的信息服务,在网站及公众号运维、视频等全媒体制作宣传等方面具备较强能力,口碑良好(以上可提供佐证材料)。
(九)承接方本着独立、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项目服务要求进行网站、微信公众号运维。
(十)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十一)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十二)能自觉维护项目主体的形象。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八、采购方式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按网站运行维护、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策划与实施等要求,对合同约定期内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信息平台的网站运营维护、微信服务号运营维护,网站网络安全、网站内容发布及更新、微信服务号网络安全、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及服务事项更新。
(一)对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维护,应及时发布各级政府部门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的支持政策,做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通过提供企业管理应用在线平台,提高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企业管理水平及竞争能力。
(二)利用信息平台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开展政策、法规、人才和服务供需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公开发布。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情况的采集分析和监测,通过信息化方式整合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需求,组织企业与服务机构对接,实现业务数据备案、资源共享。
(三)完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包含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运营管理、网站维护,为各类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搭建共建共享共赢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全程跟踪监督服务过程,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动态对服务项目进行评价和考核,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营销和经营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在信息咨询服务基础上,牵头策划并组织实施:以银企对接和融资产品开发运用为主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投资融资服务,以产销对接、会展促进为主的市场开拓服务,以企业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节能减排为主的科技应用服务,以企业管理咨询、法律维权、创业辅导为主的管理创优服务。
(五)内容维护:
1.网站、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按照政务服务要求进行内容维护,根据发布内容及内容更新要求及时进行发布;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安全维护。
2.页面(静态页面、动画、动态前台页面)调整维护,增加或减少页面。根据购买方的需求,对网站的页面效果进行调整。对新增栏目、新增页面等进行再设计。对在网站发布的相关网络广告、banner、弹出提示窗口、公告等进行设计添加,调整显示效果。每月进行一次全方位更新处理。
3.信息内容发布方面维护,主要是收集、整理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相关动态、信息、国家政策等进行发布;及时清理发布已失效的信息;每周进行筛选并发布一次,每月4次。
4.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浏览者留言等信息的反馈及回复。
(六)安全维护:对网站进行安全性检测和程序运行的稳定性检测,程序功能的调整。对网站的突发事件,如黑客攻击、流量异常等作出及时反应。
(七)定期备份:定期进行服务器相关信息的备份处理。备份重要的数据信息及日志信息。
(八)动态信息:公共信息、产品和服务活动信息应相对均衡,年度平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所发布新闻等动态信息分类中,公共信息应不超过60%,产品和服务活动信息应不低于40%。对联系企业和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和对接活动应线上线下协同推进,所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事前应在网上预告,事后应在网上通报,以充分发挥平台网站的宣传发动作用。
(八)服务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按照网站运行和公众号信息更新的要求及时维护相关栏目信息。相对固定安排1名联络员保障信息平台服务渠道畅通,并及时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主体单位昆明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中心通报工作进展,反馈处理舆情。至少安排1名项目专员负责运行日常维护监管、信息发布二级校审。配备人员需具备两年以上公共平台类网站运维工作经历。
十、公示时限
2023年4月18日-4月23日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11室,联系人:宣昀妤,电话:0871—********,电子邮箱:zxsmkm@163.com。
十二、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3年4月18日-4月23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swj.km.gov.cn)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维护媒体2023年度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相关材料时,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局。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材料评审。经市商务局初审后,对符合承接条件的拟承接主体(不少于3家)进行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昆明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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