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的永嘉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的永嘉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的永嘉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的委托,就永嘉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WZZHCG23-21
二、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 项目概要 | 实施地点 |
永嘉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 | 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86.7万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按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永嘉支行本级、永嘉瓯北支行、永嘉上塘支行、永嘉桥头支行,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1 营业执照包含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在参加我行招标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4 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
1.5 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 与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或者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2 被招标人列入禁止参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2.4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购买标书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证件、证书、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仅为报名所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为准。
五、报名、标书发售及开标:
1、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4月25日(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2、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六、投标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时30分(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3、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时30分(具体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4、开标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七、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指定账户。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须由投标人开户行转出,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83*****8223
开户行:中国银行温州民航路支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变化、招标人执行文件变更、技术参数要求改变等情况,中标人应当无条件服从,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 系 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137*****531、057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标签: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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