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凌源市大凌河西支生态治理工程已由凌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凌发改发[2015]131号文件《关于凌源市大凌河西支生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凌源市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凌源市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凌源市大凌河西支生态治理工程
招标内容: 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不兼投。
第一标段:治理范围为桩号0+000-桩号1+500。
第二标段:治理范围为桩号1+500-桩号2+900。
项目总投资:423.35万元
计划工期:10个月(实际以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20000.00元/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投标人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且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 26 至2015年 9 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现场签订法人诚信证明及盖章(法人诚信证明格式由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然后到招标人处进行资格审查,再到朝阳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规划建设科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每日8:31时至16:00时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要求: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类似工程业绩;(6)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专业);(8)质检员证书(水利专业);(9)施工员证书(水利专业);(10)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11)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16 日9时30分,地点为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凌源市凌河保护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凌源市东城办事处二楼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凌源市山上交警队斜对面)
联系人: 王志国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3号
联系人:张文东、牛红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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