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灵长类研究基地场地租赁项目(重招)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灵长类研究基地场地租赁项目(重招)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灵长类研究基地场地租赁项目(重招)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18日11:12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小姐 020-********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灵长类研究基地场地租赁项目(重招)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灵长类研究基地场地租赁项目(重招) | 1年 | 28.00万元 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
注: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投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华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左村横街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18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情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只接受并购买了谈判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国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9号保利克洛维中盈大厦22楼2202室
联系方式:林小姐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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