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的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的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对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打包处置,截止2023年3月31日,5户债权总额*****.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种类 | 债权本息 | 所在地 | 抵押担保情况 | 剥离行 |
1 | 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 | 债权 | 4650.33 | 大庆 | 质押、保证、抵押 | 工商银行 |
2 | 黑龙江新金茂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债权 | 3095.84 | 大庆 | 质押、保证、抵押 | 工商银行 |
3 | 黑龙江省爱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债权 | 3344.61 | 大庆 | 质押、保证、抵押 | 工商银行 |
4 | 黑龙江省爱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债权 | 7576.16 | 大庆 | 保证、抵押 | 交通银行 |
5 | 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 | 债权 | 6290.12 | 大庆 | 保证、抵押 | 交通银行 |
合 计 | *****.06 |
1、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工行)贷款本金3299万元,收购利息148.65万元,孳生利息1202.68万元,本息合计4650.33万元。贷款方式质押、保证、抵押。质押物为应收帐款;保证人为黑龙江省爱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黑龙江新金茂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爱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金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雪驰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宝丽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爱普利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金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鞠文燕、张永生、胡奇志、陆宏伟、李云;抵押物为大庆厂房1326.66平方米、综合楼6229.12平方米以及土地使用权面积*****.7平方米;位于大庆让胡路住宅260.74平方米;位于上海青浦区徐泾镇独栋别墅705.2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
2、黑龙江新金茂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222.14万元,收购利息63.6万元,孳生利息810.1万元,本息合计3095.84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质押为应收账款。保证人上海雪驰实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爱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爱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大庆市金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贵州金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贵州爱普利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宝丽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鞠文涛、魏月娇、鞠文燕、李成禄、孙雅楠、曲孔琴、鞠振兴、孙程楠、李平,抵押物为贵州省兴义市商业用房1191.05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
3、黑龙江省爱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工行)贷款本金2388.33万元,收购利息85.59万元,孳生利息870.69万元,本息合计3344.61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质押为应收帐款质押。保证人为李平、刘建华、鞠文燕、鞠振兴、李秋香、孙井辉、黑龙江新金茂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金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金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贵州爱普利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宝丽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雪驰实业有限公司、贵州工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抵押物为位于上海市天山路房产,建筑面积301.90平方米;位于贵州省兴义市房产建筑面积607.69平方米;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80-88号别墅一栋,建筑面积429.74平方米;位于大庆市大同林源的厂房,面积3777.89平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0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
4、黑龙江省爱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交行)贷款本金5399.9万元,收购利息1163.61万元,孳生利息1012.64万元,本息合计7576.16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黑龙江新金茂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工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鞠文燕。抵押物为贵州省兴义市的房产,房产建筑面积为4,545.22平方米。已办理抵押登记。
5、大庆市金轩服饰有限公司(交行)贷款本金4400万元,收购利息1,064.99万元,孳生利息825.13万元,本息合计6290.12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黑龙江新金茂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工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鞠文燕、鞠斯靓。抵押物位于贵州省兴义市房产,面积为4545.22平方米以及位于黑龙江省安达市39套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一年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侯女士李先生
传真:045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邮政编码:******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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