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一阶段二期)超滤反渗透装置采购专有协议-20230418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一阶段二期)超滤反渗透装置采购专有协议-20230418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一阶段二期)超滤反渗透装置采购专有协议-202*****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天津院徐圩新区第二水厂三期及深度处理项目(一阶段二期)超滤反渗透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 1、采购内容:超滤反渗透装置采购。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江苏连云港。 | 2023年05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只允许制造商参加。 2、业绩要求: 1)申请人需提供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水处理设备类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到货验收材料或与该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2项完成订单的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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