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卫健局采购医疗票据电子化系统

和平区卫健局采购医疗票据电子化系统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和平区卫健局采购医疗票据电子化系统 有效期: 2023-04-18 至 2023-04-25
撰写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局 撰写人: 于游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 和平区卫健局采购医疗票据电子化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疗票据电子化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综【2018】69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辽财综【2020】302号)的相关要求,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沈阳皓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4 月18 日 2023年4 月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郭世哲(沈阳市信息中心)、张立明(沈阳市统计局)、解晓松(沈阳市税务局)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沈阳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局

联 系 人:于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

联系电话:024-********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刘珏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

联系电话: 024-********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三位专家身份证.docx
专家资格审查表、论证意见表.pdf
郭世哲职称证.pdf
解晓松职称证.pdf
张立明职称证.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化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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