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广场高杆灯更换改造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广场高杆灯更换改造省级政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鄂财采认[2015]-11874号要求,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对“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广场高杆灯更换改造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1、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
2、项目名称: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广场高杆灯更换改造省级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HBZZ-*******-H15070/2
4、项目描述及本次招标内容:
沪渝高速公路宜都至白羊塘段、翻坝高速段、宜巴高速宜昌北至雾渡河收费广场高杆灯改造。
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14.7788万元。
6、完成时间:45天。
7、质 保 期:2年。
二、投标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上述所有证照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具有电力承装(修、试)许可证(承装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LED灯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2015年8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1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携带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在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609)。
四、投标文件递交2015年9月17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609)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7日14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是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609)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鄂西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 系 人:杨星
电 话:***-********
地 址: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碧湖东路2号
七、招标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笑洋
电 话:***-********
传 真:***-********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C座609
八、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
九、递交保证金帐户信息开户名称: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北银行总行营业厅
帐 号:1001 0012 0100 0349 51
清算行号:338001
联行行号:3135 2100 6018
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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