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车轮车间存轮场行吊钢轨铁垫板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车轮车间存轮场行吊钢轨铁垫板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车轮车间存轮场行吊钢轨铁垫板项目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昌南辆采(2023)012 号】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现对车轮车间存轮场行吊钢轨铁垫板项目所需配件进行网上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轨道垫板 | 140×80×1mm | 块 | 100 | 无孔 |
2 | 轨道垫板 | 140×80×2mm | 块 | 100 | 无孔 |
3 | 轨道垫板 | 140×80×5mm | 块 | 50 | 无孔 |
4 | 轨道垫板 | 500×200×10mm | 块 | 20 | 有孔、孔距270mm |
5 | 轨道垫板 | 500×200×8mm | 块 | 20 | 有孔、孔距270mm |
6 | 轨道垫板 | 500×200×6mm | 块 | 20 | 有孔、孔距270mm |
7 | 轨道垫板 | 500×200×2mm | 块 | 20 | 有孔、孔距270mm |
8 | 轨道垫板 | 50×200×5mm | 块 | 50 | 有孔、孔距270mm |
9 | 轨道夹板螺栓 | 20×150 | 根 | 200 | 配弹垫、双平垫、双螺母 |
10 | 钢板 | 150×150×6mm | 块 | 120 | 钻四个孔,上下左右孔距100mm,孔直径19mm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并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报价人营业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物资。报价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对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规程及原铁道部《车辆部门安全技术规则》相关标准,并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
3.3其他要求:
3.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③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报名(报价)物资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4月20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ncncldclk@163.com邮箱;
4.4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有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须为已在国铁集团商务平台注册的合格供应商或已纳入南昌局集团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的供应商。
5.2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和《报价函》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所传文件不得做任何形式的压缩或打包处理,不得包含文件夹,必须为单个文件,分别为EXCEL电子版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相关扫描件。相关扫描件为bmp、jpg、jpeg、pdf、pn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内容清晰完整,如多页必须逐一编码,并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3 本项目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即以符合要求的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最低价推荐成交为原则。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4 对报价人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其中,“不含税价”为包到不含税单价,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税率”栏填写税率,如不填写则默认为13%增值税。对报价人不可以提供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物资价格以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5 已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按指定生产厂家或品牌报价;未指定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的,报价人需逐项填写产品生产厂家或品牌,并报价,如未按要求填写生产厂家或品牌则视为无效报价。
5.6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7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8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函》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镇向铁北大道15号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91-********、138*****215
接收报价函邮箱:ncncldclk@163.com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附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南车辆段招标办
日期: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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