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局(分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现代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局(分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现代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湖南省烟草公司湘西自治州公司的委托,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局(分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现代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SZJX-2023-XXZB011),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供应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局(分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现代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1.2招标范围:湘烟草零售终端加盟店烟柜等配套硬件设施以及各店装修所需现场堪测、设计、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等及其他相关服务。
1.3服务地点:湘西州各县(市)辖区内选定零售客户店面。
1.4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226万元(含税),每年执行113万元。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质保期:二年;
1.7中标人数:2名。评分排名第一及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均为中标人,其中排名第一名负责吉首市、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项目实施;排名第二名负责花垣县、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的项目实施。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依法缴纳税收: 提交①2022年6-12月份的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②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2年6-12月份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③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提交①2022年6-12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②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2年6-12月份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③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6)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差推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人所属行业内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没有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屏。
(7)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招标响应文件之日起推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法院失信执行人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上没有失信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
(8)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没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屏。
(9)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止未被烟草行业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提供承诺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定要求:
无;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未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6)未提交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5时到17时(北京时间,节假休息)在吉首市乾州朝阳路14号香桂园籽桂苑2单元1210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个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等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3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1款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烟草公司湘西自治州公司一楼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烟草公司湘西自治州公司
地 址: 吉首市人民南路118号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39*****607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乾州朝阳路14号香桂园籽桂苑2单元1210
联 系 人:彭凯
电 话:182*****085、0743-*******
附件
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我 郑重承诺:
我公司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我公司珍惜公司声誉,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对我公司实施禁入措施:
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近三年(以判决、裁定、决定时间与招标公告/邀请发出之日差推算)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2)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
3)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4)近三年,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5)近一年,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招投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告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
6)对采购人所属行业内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贿,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当前尚在采购人所属行业对其采取禁止措施期限内的。
我公司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我公司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
我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我公司不存在买卖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分包、以虚假信息骗取中标、恶意违约、对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或其他“围猎”行为。
我公司承诺,如果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的,投标无效;如果中标,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理。
我公司承诺,在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等相关单位或部门案件查办中,积极提供证据、配合履行作证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有权对我公司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
我公司对上述内容的补充说明:。
我公司承诺,如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披露公司本承诺书中所述的相关负面信息,视同弄虚作假,我公司自愿接受采购人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署的合同、实施禁入措施等处理决定,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相关异议、不得向采购人主张相关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授权人代表签名: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标签: 现代零售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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