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坑头顶、芦山、南沃仔、大富田、君厝底、南松、盐田、一埠、正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平潭坑头顶、芦山、南沃仔、大富田、君厝底、南松、盐田、一埠、正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岚[2015]招010号
开标时间:2015-09-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平潭县水利局城南水利水电工作站、平潭县水利局城北水利水电工作站、平潭县水利局城中水利水电工作站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坑头顶、芦山、南沃仔、大富田、君厝底、南松、盐田、一埠、正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以 岚综实经发水利[2015]13号、岚综实经发水利[2015]14号、岚综实经发水利[2015]15号、岚综实经发水利[2015]17号、岚综实经发水利[2014]25号、岚综实经发水利[2015]16号、岚综实经发水利[2015]18号、岚综实经发水利[2015]19号、岚综实经发水利[2015]2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县水利局城南水利水电工作站、平潭县水利局城北水利水电工作站、平潭县水利局城中水利水电工作站 ,招标人为 平潭县水利局城南水利水电工作站、平潭县水利局城北水利水电工作站、平潭县水利局城中水利水电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资金来源:财政拨付;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为 6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坑头顶、芦山、南沃仔、大富田、君厝底、南松、盐田、一埠、正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质量缺陷期满(含结算审核工作),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已通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并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委托的中介机构或流域管理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行业自律组织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具体详见“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3.5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本企业职工;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时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图纸光盘)每套售价 35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21日上午9:00 时,提交地点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可为同一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身份证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水利局城南水利水电工作站、平潭县水利局城北水利水电工作站、平潭县水利局城中水利水电工作站;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电话:136*****626;
联系人:游先生 。
招标代理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电话: 150*****899 ; 联系人: 林凯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if !supportLists]-->(1)<!--[endif]-->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账 号:********03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营业部。
(2)账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支付中心;
账 号:****************5307-00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可存入以上任意一个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昇岚[2015]招010号工程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平潭县建设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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