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
资 格 审 查 文 件
项目编号:HNTJSY2015-132
招标单位:邵东县火厂坪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 0 一 五 年 八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1.招标条件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
3.投标人资格要求4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5
5.评标办法5
6.投标保证金5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5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6
9.开标时间6
10.发布公告的媒介7
11.行政监督7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7
13.联系方式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1.总则16
2.资格审查文件17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17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18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审查19
6.通知和确认19
7.投标人的资格改变19
8.纪律与监督19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27
1.审查方法31
2.审查标准31
3.审查程序31
4.审查结果32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33
第四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53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7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
HNTJSY2015-1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邵发改审【2015】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拨款资金,招标人为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邵东县火厂坪中学;
2.3 规模:该工程框架结构4层,层高均为3.6m,建筑面积为1466.03m,总造价约为229万元。
2.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承诺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它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及邵建发【2013】118号规定执行。
4.2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九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九 家以下(含 九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万伍仟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7、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凭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涂改无效)和身份证以及要求的证件和资料原件:①企业资质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②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③如为邵东县区域外的企业必须提供办理进邵承揽业务登记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省外企业须提交经邵东县建筑业协会(邵东县两市镇建设中路11号 谢会长
135*****181)核验并签认后认可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到邵东县县治机关办公大楼400室报名,并提交上述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二份。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者将一律不予报名。
7.2 报名时间:从2015 年 8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2 日止 ,每天的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dxzbw.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
7.4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dxzbw.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邵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5年 9月 15 日 9时 00分,
开标时间为: 2015年9 月21日9 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 年9月15日 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1.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在报名的同时自带U盘拷取。
12、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东县火厂坪中学
地 址:邵东县火厂坪中学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
135*****527招标代理: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
139*****216日期: 2015年 8 月 26 日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称:邵东县火厂坪中学
地址:邵东县火厂坪中学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
135*****527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
139*****2131.1.4项目名称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工程项目
1.1.5建设地点邵东县火厂坪中学
1.1.6建设规模该工程框架结构4层,层高均为3.6m,建筑面积为1466.03m,总造价约为229万元。
1.2.1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资金;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9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6 年 1月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1.3.4保修要求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和信誉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其他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9项要求。
(2)其他资格条件: 无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申请不接受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
2.2.2招标人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招标人澄清资格审查文件的文件发布方式:网上发布
2.3.1招标人修改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招标人修改资格审查文件的文件发布方式:网上发布
2.4.1资格审查文件
的获取投标人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sdxzbw.com) 可以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
3.1.1其他材料(1)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情况和企业信用情况
(4)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情况
(5)拰任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和类似项目经历
(6)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
(7)承诺书
(8)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3.2.4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3.2.5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3 年(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准。)
3.2.7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的年份
要求3 年(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
3.2.8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年份要求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3.2.9企业信用情况的
年份要求企业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有效期为24个月,按授予称号的文件发布时间计算;企业银行资信等级以投标人的二级分行及以上有权银行为准,时间以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3.2.10企业及拟任项目
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的年份要求国家级和省级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发布的表彰文件或证书;市优质工程和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发布的表彰文件或证书;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发布的表彰文件或证书。
3.2.11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的年份要求企业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的6个月内记录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的24个月内记录为准
3.3.1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及资格审查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2)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3.3.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四份
3.3.3资格申请文件的
装订要求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应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印刷。
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全称:邵东县火厂坪中学
招标人地址:邵东县火厂坪中学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在2015年 9 月15日 9 时 00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 年9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4.2.2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地点地点:邵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邵东县建设中路11号
4.2.3是否退还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否
5.1.2审查委员会组成审查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为5人。审查委员会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规定组建,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招标人评委资格:进入审查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和水平。
5.2资格审查方法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确定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 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 4 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6.1资格审查结果的
通知书面通知。
6.3资格审查结果的
确认时间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砖混四层或以上,建筑面积在1466m以上(含1466m)的房屋建筑工程(以提交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为准)
9.2不良行为记录(1)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文件的时间计算;
(3)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通过网上公布或文件录入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提示系统、发布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形式,均为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当相关部门或机构没有同时确定其程度为一般或是严重时应当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4)本省行政区域外的同一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计算: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文件发布的时间——网上公布的时间;有权部门公布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为确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
(5)省外企业应当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当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不良记录相关资料时,不良记录行为项目扣5分。当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与经查实的事实有出入时,以经查实的事实为依据,如证明文件相对经查实的事实对投标人有利时,应当按照弄虚作假处理并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9.3诉讼和仲裁仅限于认定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9.4身份验证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和行政监督人员进行,要求:
(1)湖南省内企业由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2)湖南省外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9.5需要提供原件和
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同时需递交以下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10)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密封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4)投标人已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要求已进行了原件备案的,其中/可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已备案的证明材料。
9.6监督(1)本项目资格审查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2)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7对弄虚作假的处罚投标人采取下列方式通过了资格审查,被确定为合格投标人或入围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予以载明。
(1)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没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且对其有利的;
(2)所提供的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且对其有利的;
(3)隐瞒事实或者弄虚作假,且对其有利的。
9.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帐户转帐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肆万伍仟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邵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邵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邵东县支行
银行账号:
****************3
开户银行地址:邵东县红岭路285号
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人:刘凌
联系电话:
153*****966(或
181*****869)
****-*******(办公室)
(1)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5年 9 月 14 日 16:00 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并由邵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3)未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退还(无息)。
(4)入围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9.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 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 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 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8)其他:
9.10其他要求(1)资格审查文件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2)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售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接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后10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部门提出,否则视为认可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及保修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及保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规定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审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资格审查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审查文件
2.1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公告、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 款对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和第2.3 款对资格审查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为准。
2.2 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审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澄清。
2.2.2 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经监督部门备案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资格审查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修改资格审查文件的,经监督部门备案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审查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4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2.4.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可以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电子文件。
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近年财务状况表;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其他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
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或者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8 “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年份要求”应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9 “企业信用情况的年份要求”应附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的复印件,企业银行资信等级以投标人的二级分行及以上有权银行文件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0 “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的年份要求”应附获奖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1 “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的年份要求”应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 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1.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3 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属招标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的人员;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2 资格审查
审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办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己受理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6.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投标人。
6.2 解释
应投标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审查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投标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6.3 确认
招标人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方式向各投标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7.投标人的资格改变
招标人和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信息进行收集,确保投标人不因这些变化而不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的标准,否则将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8.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严禁投标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审查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3 保密
招标人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审查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审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投诉。
8.5 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下列纪律:
8.5.1 评审开始后,应当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评审过程中,应当客观,不得发表偏离资格审查办法作出的倾向性、诱导性意见,不得对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施加影响;
8.5.2 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情况,应及时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反映;
8.5.3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本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及其相关情况;
8.5.4 不得收受相关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类似项目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诉讼和仲裁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情况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监督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7 对弄虚作假的处罚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8 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9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10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2—1:资格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施工资格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招 标 人:
序号投标人资格申请文件和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资格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资格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标识情况备注
年月
日 时分□密封完好,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年月
日 时分□密封完好,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年月
日 时分□密封完好,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年月
日 时分□密封完好,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年月
日 时分□密封完好,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年月
日 时分□密封完好,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标识完整,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未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
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识情况记录无异议,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识情况记录有异议,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提出,并说明理由:
招标人:记录人: 监督人员:
年 月 日
附表2—2:资格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表
施工资格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表
序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关情况记录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招标人签字/日期: 监督人员签字/日期:
附表2—3: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你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2—4:问题澄清
问题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附表2—5:资格审查结果(入围)通知书
资格审查结果(入围)通知书
致: :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派委托代理人(即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时)持授权委托书或/和本人身份证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开标会。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贵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作为投标人自动放弃处理。
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你单位收到本资格审查入围通知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招 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年 月日
附表2—6:资格审查结果(未入围)通知书
资格审查结果(未入围)通知书
致: :
你单位参加了(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谢谢你单位对本项目的参与。
招 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年 月日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入围投标人的人数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9 家时,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不超过 5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 4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2审查因素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2.1.1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件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件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原件提供是否齐全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原件;
2.2详细审查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3评分标准企业认证体系和财务状况企业认证体系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2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省级优秀8
合格6
市级优秀5
合格3
企业
财务
状况企业净利润企业净利润>02
企业资产
负债率资产负债率<70%2
90%>资产负债率≥70%1
信誉
工程获奖情况国家级每项鲁班奖5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等3
省级每项芙蓉奖工程3
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1
每项省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3
市级每项市优质工程或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0.8
每项市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2
企业信用情况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2
地市级1
银行资信等级AAA2
AA1.5
A1
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AAA5
AA3
A2
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3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1
拟任项目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5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每条-3
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工程地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类似项目4
每项工程地点在本省行政区域外的类似项目3
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最多加分数量合计为2个;
2.省外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供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资料的扣5分;
3.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在本省境内超高层、地铁等项目投标中,省外有业绩的企业与省内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设置2—3分加分项目。
项目负责人和生产资源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1
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2
每项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0.5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1
拟投入生产资源拟派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构成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2
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1.5
人员配备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1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总体情况配置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2
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施工需要1.5
配置欠合理或者来源存在不确定性1
有关说明:
(一)企业净利润和资产负债率的评审依据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 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二)所称“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工程指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指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指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工程地点统一按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本省行政区域外分类。
(三)加分和扣分具有有效期的,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有效期限按下列规定执行:
1.企业管理认证体系计分以相关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2.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上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上年度情况为准,凡上年度(或上个半年)上述奖项尚未正式发文宣布的,以再上1个年度(或再上1个半年)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
3.企业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加分有效期为24个月,按授予称号的文件发布时间计算;企业银行资信等级加分以投标人的二级分行及以上有权银行为准,时间以注明的有效期为准;企业信用情况可根据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情况,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增加评审项目;
4.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6个月,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24个月,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规定计算;
5.企业类似项目经历加分有效期为36个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6、加分项目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扣分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
(四)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
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上个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上年度情况为准,凡上年度(或上个半年)上述奖项尚未正式发文宣布的,以再上1个年度(或再上1个半年)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
3审查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入围,其他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入围投标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审查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 评分
3.4.1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审查,不再进行评分。
3.4.2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3.5 随机抽取
3.5.1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超过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的数量,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的数量投标人入围,其他入围投标人将由随机抽取。
4.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审查。
附件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资格审查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审查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A1.基本程序
资格审查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审查准备工作;
(2)初步审查;
(3)详细审查;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投标人及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A2.审查准备工作
A2.1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
审查委员会成员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审查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3—2。
A2.2 审查委员会的分工
审查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审查委员会主任。审查委员会主任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审查委员会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及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经过投标人签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人或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3.2 审查委员会主任应组织审查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资格审查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掌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资格审查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所需时,审查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资格审查工作所需的表格。未在资格审查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A2.4 对申请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申请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理解偏差、明显文字错误、资料遗漏等存在明显异常、非实质性问题,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的问题,准备问题澄清通知。
A2.4.2 投标人接到审查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审查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审查委员会开启。
A3.初步审查
A3.1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使用附表3—4记录审查结果。
A3.2 提交和核验原件
A3.2.1 如果本章前附表约定需要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审查委员会应当首先检查是否按清单内容提供原件,然后核查原件是否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一致,并使用附表3—3记录审查结果。
A3.2.2 审查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存在伪造嫌疑的原件,审查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给予澄清或者说明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核实。
A3.3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3.4 投标人有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未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不符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A4.详细审查
A4.1 只有通过了初步审查的投标人可进入详细审查。
A4.2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前附表)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并使用附表3—5记录审查结果。
A4.3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
A4.4 审查委员会应当逐项核查投标人是否存在本章第3.2.2项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任何一种情形。
A4.5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有任何一项详细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存在本章第3.2.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均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A5.评分
A5.1 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的条件
A5.1.1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超过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的数量时,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前附表第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A5.1.2 按照本章第3.4.1项的规定,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不再进行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A5.2 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的对象
审查委员会只对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评分。
A5.3 评分
A5.3.1 审查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章前附表第2.3款规定的标准,分别对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评分,并使用附表3—9记录评分结果。
A5.3.2 投标人各个评分因素的最终得分为审查委员会各个成员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并以此计算各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审查委员会使用附表3—9记录评分汇总结果。
A5.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A5.4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排序
A5.4.1 审查委员会根据附表3—9的评分汇总结果,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使用附表3—10记录排序结果。
A5.4.2 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时,如果出现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由审查委员通过表决决定排序。
A6.抽取
A6.1 根据资格审查文件的规定,达到随机抽取程序启动的条件时进入随机抽取程序,各投标人在此时间前必须保证通讯畅通,招标人将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仪式,参加仪式的投标人代表必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4款的规定,凡投标人代表不符合要求或未参与随机抽取仪式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审查申请。
A6.2 随机抽取的时间:电话开机,等候电话通知 。
A6.3 随机抽取的地点:邵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A6.4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A6.4.1 进入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条件
A6.4.1.1 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数量的投标人入围后,余下的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程序。
A6.5 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到场后,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下,由操作人员按照推荐参加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机内放入大于或同等数量的号码。
A6.6 按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顺序,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A6.7 将所有抽取确定的号码放入抽取机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数量的号码。
A6.8 招标人按先后顺序随机抽取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数量的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并使用附表3—11记录确定结果。
A7.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A7.1 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附表3—10的投标人排序表和本章前附表第1目规定的数量,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直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使用附表3—12记录确定结果。其他的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A7.2 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数量多于3个,但不足入围规定数量的
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数量多余3个但不足入围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所有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全部入围。
A7.3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
通过详细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资格审查。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审查的,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
A7.4 编制及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根据第4.1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情况表;
(3)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4)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5)初步审查记录表;
(6)详细审查记录表;
(7)审查结果汇总表;
(8)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说明;
(9)评分表;
(10)评分汇总记录表;
(11)投标人排序表;
(12)抽取入围投标人名单表;
(13)入围投标人名单表;
(14)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A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8.1 关于审查活动暂停
A8.1.1 审查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审查的原则,按审查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审查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审查活动不得暂停。
A8.1.2 发生审查暂停情况时,审查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申请文件和审查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审查的条件时,由原审查委员会继续审查。
A8.2 关于中途更换审查委员会成员
A8.2.1 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审查中途更换:
(1)因存在回避事由、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或者擅离职守的。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审查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8.2.2 退出审查的审查委员会成员,某已完成的审查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审查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审查。
A8.3 记名投票
在任何审查环节中,需审查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审查结论作出表决的,由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附表3—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序号名 称内容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规模
4计划工期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程共 日历天
5招标范围
6工程质量要求
7工程保修要求
8招标方式
9资格审查方法
10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12资格审查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
资格要求
附表3—2: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评标时间:年月日
序号姓名职称专业类别工作单位签到时间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附表3—3: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4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8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和无在建工程证明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10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
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注:1、投标人未按以上格式列清单,由此造成的原件遗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2、关键岗位人员证书需每人分证书类型分行填写,行数不够可增加。
3、本表格除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外,另附一份与原件一起密封。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4:初步审查记录表
初步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和审查结论以及原件核验等相关情况
说明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4原件与复印件的查验是否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原件与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
初步审查结论:
通过初步审查标注为√;未通过初步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5:详细审查记录表
详细审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定性的审查结论以及相关情况说明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年检记录
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入湘施工
登记证(仅省外企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入湘施工
登记证
5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法律文书,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文书,履约情况说明
6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承诺
7其它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审查情况记录
1独立法人资格不是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设计或
咨询服务没有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3与监理人关系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4与代建人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5与招标
代理机构
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6生产经营状态没有被责令停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7投标资格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8履约历史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3.2.2项(1)和(3)目规定的情形审查情况记录
1澄清和
说明情况按照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判断
2投标人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遵章守法没有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以及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判断
详细审查结论:
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未通过详细审查标注为×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6:审查结果汇总表
审查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序号投标人名称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审查结论
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7: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说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说明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序号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1
2
3
4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8:评分表
附表3—8—1:企业认证体系和财务状况评分表
企业认证体系和财务状况评分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序
号评审
项目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和评审计分
1企业认证
体系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2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省级优秀8
合格6
市级优秀5
合格3
2企业财务
状况企业净利润净利润>02
企业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70%2
90%>资产负债率≥70%1
3合计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8—2:企业信誉和类似项目业绩评分表
企业信誉和类似项目业绩评分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序
号评审
项目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和评审计分
工程获奖情况国家级每项鲁班奖5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等3
省级每项芙蓉奖工程3
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1
每项省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3
市级每项市优质工程或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0.8
每项市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2
企业信用
情况获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2
地市级1
银行资信等级AAA2
AA1.5
A1
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AAA5
AA3
A2
不良行为
记录企业“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3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1
拟任项目负责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5
“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3
2类似项目
业绩每项工程地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类似项目4
每项工程地点在本省行政区域外的类似项目3
3合计
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最多加分数量合计为2个;
2.省外企业未按照要求提供不良行为记录相关资料的扣5分;
3.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在本省境内超高层、地铁等项目投标中,省外有业绩的企业与省内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或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等内容设置2~3分加分项目。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8—3:项目负责人和生产资源评分表
项目负责人和生产资源评分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序
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和评审计分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1
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2
每项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0.5
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1
2拟投入生产资源拟派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构成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2
人员配备情况一般、专业基本齐全1.5
人员配备欠合理、专业不够齐全1
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总体情况配置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2
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施工需要1.5
配置欠合理或者来源存在不确定性1
3合计
审查委员会签名/日期:
附表3—9:评分汇总记录表
评分汇总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评分项目
投标人企业认证体系和
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
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
和生产资源合计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附表3—10:投标人排序表
投标人排序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序号投标人名称评分结果备注
评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
备注:本表中投标人按评分结果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1目规定的数量确定直接入围投标人,并在备注栏标明“直接入围”,其他合格投标人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附表3—11:抽取入围投标人名单表
抽取入围投标人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序号投标人名称第一轮
抽取号码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第二轮
抽取号码入围顺序投标人委托
代理人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监督人员签字/日期:
附表3—12:入围投标人名单表
入围投标人名单表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序号投标人名称备注
备注:本表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
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
第四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楼工程项目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
(9.1)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9.2)拟任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9.3)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9.4)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情况和企业信用情况
(9.5)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情况
(9.6)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
(9.7)承诺书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 请 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 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体系认证
情况
备 注
备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见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包范围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 注
备注:1、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
2、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包范围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 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
诉
讼
情
况
仲
裁
情
况
说明:1、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九、其他材料
(9.1)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
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格式)
序号证件或资料名称数量要求复印件页码备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编号
5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出具单位名称,时间
6投标保证金进帐单银行到账时间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名称和开户时间
8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法人参加审查时提供)
10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11关键岗位人员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注:1、投标人未按以上格式列清单,由此造成的原件遗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2、关键岗位人员证书需每人分证书类型分行填写,行数不够可增加。
3、本表格除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外,另附一份与原件一起密封。
(9.2)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 名 性别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码
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年 龄学历
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号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明。
附2:项目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人员。应附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安全员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学历证和职称证,不需附岗位资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 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 。
岗位名称
姓名年龄
性别毕业学校
拥有的岗位资格专业职称
岗位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注: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明复印件。
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复印件。
(9.3)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目前状况来 源现停放地点备注
(9.4)企业通过相关认证的情况和企业信用情况
序号发生时间通过相关认证情况和信用说明证明材料索引
(9.5)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近三年获奖情况
序号发生时间获奖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索引
注:1、有效时间:国家级和省级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发布的表彰文件或证书;市优质工程和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发布的表彰文件或证书;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发布的表彰文件或证书。
2、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以项目负责人职务承担的工程。
3、附工程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
(9.6)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
序号发生时间简要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索引
注:不良行为记录的发生情况(其中企业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文件或资料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个月内的记录为有效,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9.7)承诺书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1、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员、质量员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职务。
2、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
3、我方目前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我方保证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邵东县火厂坪中学教学工程项目:框架结构4层,层高均为3.6m,建筑面积为1466.03m,总造价约为229万元。
二、建设条件 :已具备施工条件。
三、建设要求: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