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及财政所新建施工招标公告

社区及财政所新建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五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2015]37号文及五原县单位集体重大事项备案(建:*******)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并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原县塔尔湖镇人民政府,巴彦淖尔市中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五原县塔尔湖镇社区及财政所新建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五原县塔尔湖镇社区及财政所新建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五原县塔尔湖镇政府广场南

招标编号:ZQ-15-TEHSQCZSXJ-SG

工程投资:约185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项目施工占地约532平米

施工工期:2015年09月25日—2015年10月25日。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2、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外进施工企业需持有巴彦淖尔市外进企业备案申请表和本项目投标报名备案申请表。

4、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08月25日至2015年08月29日在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厅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五、投标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

(8)外进施工企业需持有巴彦淖尔市外进企业备案申请表和本项目投标报名备案申请表。

(9)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五原县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如需在五原县检察机关进行查询的企业,先到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查询申请书后方可进行查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5日上午9:00时,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塔尔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五原县塔尔湖镇

联系人:秦忠明

电 话:0478-******* 186*****891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中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西区四季花城1区9号楼四单元6楼611室

联 系 人:杜学婷

电 话:****-******* 152*****765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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