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化粪池招标公告

玻璃钢化粪池招标公告




三门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一标段)招标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门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招标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1)本次为三门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一标段)招标,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产品保护、货到就位、供货点仓储建设、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量保修及相关部门验收(含第三方验收)等工作。

2)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包括:海游街道、亭旁镇、沙柳街道、珠岙镇。

2.2 招标内容:玻璃钢化粪池等。

2.3 供货期:在买方发出供货通知书后不超过7日历天内(具体按投标承诺的供货时间为准)完成供货,供货周期为2015年12月31日前的各实施村发出的施工标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该标段内所有实施村施工完工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的在中国境内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的挂牌汇率折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8 月26日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需索取书面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 本次招标为三门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招标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在三门县201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玻璃钢化粪池招标项目中已中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 本项目招标人为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买方为一标段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招标工作完成后,由(买方)一标段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罗振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伟军

电话:0576—********

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三楼

邮编:317100



三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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