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炼化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区二三类投资项目施工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海南炼化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区二三类投资项目施工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海南炼化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区二三类投资项目

施工承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南炼化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区二三类投资项目施工承包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海南炼化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区二三类投资项目施工承包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乙烯化工区、炼油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

一标段:36个月(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二标段:36个月(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三标段:36个月(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四标段:15个月(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4个标段。

2.4框架协议合同估算总金额:

一标段:2100万元(含税);

二标段:2400万元(含税);

三标段:2100万元(含税);

四标段:140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乙烯区乙烯、芳烃抽提、裂解汽油加氢、丁二烯抽提、MTBE/丁烯-1、EO/EG等生产装置和乙烯码头、中央控制室(CCR2)等区域及炼油区与化工区、化工区与乙烯码头之间的厂际管廊及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其区域内的建筑(含变电所、机柜间、外操室等)、结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电信、储运、给排水、暖通、消防等的二三类投资计划的施工承包项目;

二标段:包括乙烯区罐区、火炬、汽车装卸等储运区域和动力中心、空分空压、水处理(含净化水场、循环水场、事故池及雨水监控池、污水处理场、脱盐水及冷凝水回收装置等)、供排水系统、给水及消防水加压泵站、消防水加压泵站、泡沫站、冷冻站、工艺及热力管网等公用工程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其区域内的建筑(含变电站、变电所、机柜间、外操室等)、结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电信、储运、给排水、暖通、消防等的二三类投资计划的施工承包项目;

三标段:包括一、二标段范围以外的乙烯区域,主要包括FDPE、HDPE、环管法PP、气相法PP(含RTO焚烧炉)等生产装置区域和供电系统(220KV总变电站、110KV变电站)、生产管理区变电所及化验中心、消防站、气防站、放射源库、维修站、危化品库、综合楼、维保楼、综合仓库、食堂等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其区域内的建筑(含变电所、机柜间、外操室等)、结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电信、储运、给排水、暖通、消防等的二三类投资计划的施工承包项目;

四标段:包括炼油改扩建区,主要包括2#加氢裂化、2#连续重整、2#轻烃回收(含干气脱硫)、2#抽提、2#歧化及烷基转移、2#二甲苯精馏等生产装置和公用工程(含循环水场、水处理场、雨水监控池及事故水收集池、冷冻站、泡沫站、污水提升设施、管网等)及储运系统(含134、135、136、137、138、139罐区和炼油新区火炬等)等,包括但不限于其区域内的建筑(含变电所、机柜间、外操室等)、结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电信、储运、给排水、暖通、消防等的二三类投资计划的施工承包项目。

2.5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四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其中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40%。

2.6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一类项目;

(2)单项施工合同估算金额≥500万元(如中国石化有调整按最新调整文件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改造项目施工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②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②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改造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1. 安全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改造项目施工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8日1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8时00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1日9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邮编:******

联系人:张华东;

电话:(0898)********

电子邮箱:zhanghd.hnl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四路7号309室;

邮编:******

联系人:陈 静;

电话:0668-*******

电子邮箱:chenjing.mmsh@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龙土明 0898-********

电子邮箱

longtm.hnl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2023年04月18日


,海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扩建 投资 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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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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