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西夏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银川市国家税务局以银国税函2015【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夏区国家税务局,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夏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谢绝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参与,参照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成功完成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一级注册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6日至 2015 年9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北京中路132号)报名。
4.2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材料有: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资格证原件(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夏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32号
联 系 人: 张志刚 联 系 人: 康楠 徐芳
电 话: 0951- ******* 电 话:****-*******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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