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城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向导作用,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结合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通过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计划指导作用,实现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贯彻落实好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要求,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依据
1.连城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材料。
2.连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间成果稿)。
3.连城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加快建设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城市,全力推进连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适当控制供应总量。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统筹用地,促进城镇、农村协调发展。
4.优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5.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6.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96公顷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主要为商服用地6.4公顷、住房用地14.1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34.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公顷、特殊用地12公顷。
(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量0公顷。廉租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公共租赁房(划拨)均为0公顷。
四、政策导向
按照优化空间布局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等要求,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土地供应,以解决民生工程、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为重点,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速经济发展。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基本实现用地数量控制适当,结构分布较为合理。
五、保障措施
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土地供应计划,县发改局、住建局、属地乡(镇)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实行计划联动机制、监督机制,及时解决计划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全面落实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现土地资产的最大化,确保2023年度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1.连城县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2.连城县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附件1
连城县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住房供地总量 | 14.1 | 其中存量 | 4.2 | 其中增量 | 9.9 |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 公共租赁房 | 限价 商品房 | 总量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
廉租房 | 经济 适用房 | 总量 | 廉租房 | 经济 适用房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划拨 | 出让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4.1 | 14.1 | / |
附件2
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房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我县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4.1公顷(212亩),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4.1公顷。
二、住房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4宗10.8公顷(162亩),城市新区(北部新城)计划供应1宗3.3公顷(50亩)。
连城县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亩) | 住宅用地类型 | 供应 方式 | 计划供应 时间 | 备注 |
1 | 北部新城未来城对面01-A-75(2)号 | 未来城对面 | 74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5月31日前 | |
2 | 冠豸山旅游经济开发区C-09、C-10、C-11、C-12地块 | 客家文化公园北侧、步行街南侧 | 63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7月31日前 | |
3 | 北部新城(亚琦物流园对面地块二) | 亚琦物流园对面 | 50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9月30日前 | |
4 | 原莲塘路边(谢屋寮) | 步行街原莲塘路西侧 | 5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9月30日前 | |
5 | 南前花园东侧地块 | 南前花园 东侧 | 20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10月31日前 | |
合计 | 212 |
三、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加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属地乡镇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以确保规划确定的住宅用地供应目标得以实现,有序推进住宅用地的储备与供应。建立完善的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制度、土地供应审批制度、规划管理审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出台政策规范统一规划。
(二)规划编制方面。根据连城县城总体规划以及连城县中心城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居住用地分布情况,规划将中心城区五个居住区域细分为十个住房发展片区,并对各片区的住房发展定位、供应策略以及供应渠道予以引导。同时在规划布局上优先考虑在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安排供地,以降低土地开发成本,减少附加性用地。
(三)资金投入保障方面。财政部门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住宅项目建设资金,形成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城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向导作用,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结合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通过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计划指导作用,实现科学调控土地市场,贯彻落实好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要求,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依据
1.连城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材料。
2.连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间成果稿)。
3.连城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加快建设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城市,全力推进连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适当控制供应总量。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统筹用地,促进城镇、农村协调发展。
4.优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5.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6.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96公顷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主要为商服用地6.4公顷、住房用地14.1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34.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公顷、特殊用地12公顷。
(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量0公顷。廉租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公共租赁房(划拨)均为0公顷。
四、政策导向
按照优化空间布局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等要求,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土地供应,以解决民生工程、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为重点,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速经济发展。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基本实现用地数量控制适当,结构分布较为合理。
五、保障措施
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土地供应计划,县发改局、住建局、属地乡(镇)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实行计划联动机制、监督机制,及时解决计划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全面落实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现土地资产的最大化,确保2023年度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附件:1.连城县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2.连城县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附件1
连城县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住房供地总量 | 14.1 | 其中存量 | 4.2 | 其中增量 | 9.9 |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 |||||||||||
保障性住房用地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 公共租赁房 | 限价 商品房 | 总量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
廉租房 | 经济 适用房 | 总量 | 廉租房 | 经济 适用房 |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 划拨 | 出让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4.1 | 14.1 | / |
附件2
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房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我县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4.1公顷(212亩),其中商品住宅用地14.1公顷。
二、住房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4宗10.8公顷(162亩),城市新区(北部新城)计划供应1宗3.3公顷(50亩)。
连城县202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亩) | 住宅用地类型 | 供应 方式 | 计划供应 时间 | 备注 |
1 | 北部新城未来城对面01-A-75(2)号 | 未来城对面 | 74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5月31日前 | |
2 | 冠豸山旅游经济开发区C-09、C-10、C-11、C-12地块 | 客家文化公园北侧、步行街南侧 | 63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7月31日前 | |
3 | 北部新城(亚琦物流园对面地块二) | 亚琦物流园对面 | 50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9月30日前 | |
4 | 原莲塘路边(谢屋寮) | 步行街原莲塘路西侧 | 5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9月30日前 | |
5 | 南前花园东侧地块 | 南前花园 东侧 | 20 | 商品住宅用地 | 拍卖 | 2023年10月31日前 | |
合计 | 212 |
三、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加强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属地乡镇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以确保规划确定的住宅用地供应目标得以实现,有序推进住宅用地的储备与供应。建立完善的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制度、土地供应审批制度、规划管理审批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出台政策规范统一规划。
(二)规划编制方面。根据连城县城总体规划以及连城县中心城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居住用地分布情况,规划将中心城区五个居住区域细分为十个住房发展片区,并对各片区的住房发展定位、供应策略以及供应渠道予以引导。同时在规划布局上优先考虑在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安排供地,以降低土地开发成本,减少附加性用地。
(三)资金投入保障方面。财政部门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住宅项目建设资金,形成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
标签: 国有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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