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传输光缆维护
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传输光缆维护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广播电视台
项目名称: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传输光缆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传输光缆维护,主要涉及内容包括按照维护方案的要求,进行日常线路维护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常计(2001)第353号《关于加强对全市基础通信管线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对市区范围内基础通信管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基础通信管道是指本市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以内通信网络的光(电)缆线所经过的地下管道(包括人井),以及依附于城市桥梁等公共设施一次性敷设的通信网络光(电)缆线管道。常州市基础通信管道建设有限公司是授权作为唯一承担市内基础通信管道统一开挖、敷设和运营管理业务的单位,负责对本市通信基础管道实行集约化建设,凡市区新建、改建道路和区域由该公司统一负责管道建设和运营,并与现有管道实行互联互通。
2.江苏常州中波发射台迁建项目传输光缆工程由常州市基础通信管道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9月4号经登记变更名称为常州市城建信息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免费维保期为自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维保内容主要为新中波台至常州电视台传媒大厦南北两路管道和光缆维护,涉及光纤、光缆线路的日常完好率及巡回检查、技术维护及故障处理等服务内容。为保障通信线路的畅通、确保管道和光缆线路稳定和持续性传输,拟在原合同五年免费维保服务的基础上增加5年维保服务。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拟定常州市城建信息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常州市城建信息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常州广播电视台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姜工
联系地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联系电话:199*****189
六、附件: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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